| 索 引 号: | 092866134/202303-00131 | 组配分类: | 由区级组织的食品安全检查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市场监管局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马鞍山市雨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编号:NCP22340504352734395、NCP22340504352734392、NCP22340504352734391、NCP22340504352734446、NCP22340504352734444) | |
| 关 键 词: | 食品 | ||
| 索 引 号: | 092866134/202303-00131 |
| 组配分类: | 由区级组织的食品安全检查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市场监管局 |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
| 名 称: | 马鞍山市雨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编号:NCP22340504352734395、NCP22340504352734392、NCP22340504352734391、NCP22340504352734446、NCP22340504352734444) |
| 关 键 词: | 食品 |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NCP22340504352734395,产品为韭菜,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2-11-21。被抽样单位是马鞍山市雨山区三兄弟生鲜便利店,经检验氧乐果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抽样单编号:NCP22340504352734392,产品为大白菜,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2-11-21。被抽样单位是马鞍山市雨山区三兄弟生鲜便利店,经检验氧乐果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抽样单编号:NCP22340504352734391,产品为紫茄子,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2-11-21。被抽样单位是马鞍山市雨山区三兄弟生鲜便利店,经检验氧乐果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抽样单编号:NCP22340504352734446,产品为鸡毛菜,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2-12-08。被抽样单位是马鞍山市雨山区王大妈生鲜商店,经检验氧乐果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抽样单编号:NCP22340504352734444,产品为矮脚黄,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2-12-08。被抽样单位是马鞍山市雨山区王大妈生鲜商店,经检验氧乐果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检测单位为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马鞍山市雨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2月14日、15日启动核查处置,责令该零售店立即停止销售不符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的同批次食品。
马鞍山市雨山区三兄弟生鲜便利店共采购上述不合格批次紫茄子、韭菜、大白菜各5公斤,货值59元,该店已经在摊位前张贴通知,告知消费者食品不合格信息。
马鞍山市雨山区王大妈生鲜商店共采购上述不合格批次鸡毛菜、矮脚黄各5公斤,货值78元,该店已经在摊位前张贴通知,告知消费者食品不合格信息。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马鞍山市雨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该店排查食品销售中存在的问题,要求该零售店立即召回已销售问题食品,确保销售环节食品安全。
四、行政处罚情况
马鞍山市雨山区许敏蔬菜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3元及罚款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马市监处罚(2023)140号。
马鞍山市雨山区许敏蔬菜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3元及罚款3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马市监处罚(2023)1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