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85641/202301-00025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民政局 | 文 号: | 雨民〔2023〕1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1-17 | 名 称: | 关于切实做好全区养老机构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
| 政策咨询电话: | 8885926 | 关 键 词: | 政务公开 |
| 政策咨询机关: | 陶彩云 |
| 索 引 号: | K16385641/202301-00025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民政局 |
| 文 号: | 雨民〔2023〕1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1-17 |
| 名 称: | 关于切实做好全区养老机构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政务公开 |
| 政策咨询机关: | 陶彩云 |
| 政策咨询电话: | 8885926 |
各养老机构:
春节将至,为做好全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等工作,确保春节期间平稳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疫情防控
一是各养老机构严格执行封闭管理制度,根据春节疫情防控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要责任到岗、责任到人。二是各养老机构要加强内部人员管理,佩戴好口罩,定时测量体温,做好环境消毒,配备足够的防疫物资及设备,各类台账登记存档。三是严格根据应急预案及防控指南各项要求,认真做好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和在院人员“一周两次”的核酸检测或抗原工作,做到“应检尽检”。四是持续动员老年人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切实做到“应接尽接”。五是禁止快递、外卖等人员进入养老机构,各养老机构应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物品交接,并做好接收登记和消毒处理;检查、维修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消毒等防护措施,一般在非生活区开展相关工作;医护专业人员做好防护措施后可进入相关区域开展服务。
二、全面开展排查检查
各机构要关注气象部门监测预报预警,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入住老人安全。一要围绕建筑安全。认真做好机构建筑排查工作,特别是对棚架房(棚)、简易房、临时构筑物等进行重点排查,及时做好加固、清雪扫雪等工作。二要围绕人员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用火用电、取暖照明管理,规范做好入住老人的保暖工作,严防使用电热毯、热得快、明火取暖等现象发生,坚决防止火灾、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事故。三要围绕设施检修。提前做好设施检修工作,保障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消防等设施正常运转。养老机构用电线路要加装漏电保护装置,防止老人触电和漏电引起事故。严格落实消防、食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禁止封堵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四要围绕防滑处置。加强机构内部道路、楼梯等区域的防滑处理,确保不因恶劣天气发生安全事故。五要围绕物资储备。及时清点物资储备,做好防疫物资、食品、药品以及除雪盐、防滑垫、雪铲、取暖设备等防寒物资的储备工作,确保安全过冬,防止各类安全事件发生。
三、做好春节期间老年人心理慰藉
春节期间,倡导老人及家属线上拜年,各养老机构可组织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各种娱乐活动,调动在院老人积极参与,搭建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平台,努力改善节日期间的生活水平,确保广大老年人节日欢乐祥和。
雨山区民政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