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62494456/202506-00063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文旅体局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服务指南】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
| 关 键 词: | 文物 | ||
| 索 引 号: | 062494456/202506-00063 |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文旅体局 |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
| 名 称: | 【服务指南】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 关 键 词: | 文物 |
一、项目名称: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原址保护措施审批办事指南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三、受理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
四、受理材料:申请书、建设工程选址批准文件、保护措施具体方案
五、办理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雨山区综合窗口。
六、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10月-3月)2:00-5:30(4月-9月)
七、联系电话:0555-2218916
八、办理流程:
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到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窗口提出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2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2个工作日内退回材料,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作出决定。
九、办结时限:
1. 受理时限:当场;
2.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3. 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十、 收费及依据:
1. 收费标准:不收费
2. 收费依据:无
十一、咨询电话
0555-2353202
十二、投诉电话
0555-2218916
十三、送达方式:
(1)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雨山区综合窗口直接领取;(2)邮寄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