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日期:2015-12-31
| 索引号: | K16385692/201505-20664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发布/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文机关: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成文日期: | 2015-05-18 | 发布日期: | 2015-05-18 |
| 发文字号: | 雨政办〔2015〕34号 | 有 效 性: | 失效 |
| 标 题: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2015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政策咨询机关: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2320335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2015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雨政办〔2015〕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雨山区2015年农作物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6日
雨山区2015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区农作物秸杆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政府办《2015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5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推行全年常态化管理;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其中秸秆还田等农业利用比重占60%。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2015年我区农作物秸秆燃烧火点控制数量为0。为全面控制农作物秸秆焚烧,必须全年禁烧、全区域禁烧,并突出做好夏秋两季重点时段(5月21日-7月21日、9月21日-11月21日)禁烧工作。
(一)实施禁烧网格化管理。强化乡镇、村、村民组三级管理网格主体责任,建立推行“乡镇为禁烧责任主体、行政村具体落实、农户联防”的禁烧网格化管理机制。区农委要与种植大户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书,并进行专人定点监管。徐泽能同志为全区秸秆禁烧工作总负责人,徐选谊同志负责佳山乡、胡文光同志负责向山镇的秆禁烧工作。乡镇领导要包保到村,村干部要包保到户。
(二)实行保证金制度。乡镇党政正职每人向区财政交纳5000元保证金,其他有关领导每人3000元保证金。年底考核,没有被市以上发现火点村的包保干部退还保证金,等额奖励;市级通报的,发现1个火点不予奖励,2个火点扣保证金50%,每增加1个火点加扣10%;省级以上通报的全额扣发保证金。同时各乡镇、园区也要建立村领导和联村干部保证金制度。
(三)强化禁烧巡查监管。要建立区、乡镇、村三级禁烧巡查监管队伍。建立专人负责和值班制度,完善信息上报、火点扑灭等工作机制,重要时段(5月21日-7月21日、9月21日-11月21日)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由各乡镇每天下午5:00前向区环保局报告禁烧情况,严格执行焚烧秸秆“黑斑倒查制度”和“田主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70条、第94条规定,对焚烧秸秆行为罚款2000元,对阻扰执法,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是当前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措施,所有农作物收获机械必须配备秸秆粉碎或打捆相关设备。区农委要加强对农机秸秆粉碎还田作业的培训和监管,确保农技人员、农机手、种粮大户都能接受培训,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实施作业,做到低茬收割、粉碎还田、抛撒均匀,提高作业质量。鼓励秸秆编织、畜禽养殖、食用菌生产等各种方式的秸秆利用工作。
(五)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秸杆焚烧的危害和综合利用的益处。区环保局要发布禁烧“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各乡读、村要悬挂宣传模幅,张贴宣传标语,挨家挨户做深入细致的动员、说服工作。提高农民对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认识。鼓励举报焚烧秸秆行为,充分发挥村民自我参与、自我监督的作用。
三、落实奖补政策
(一)明确奖补对象和标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
金由省市区三级财政分别安排,其中省级30%,市级35%,区政,级35%,对小麦、油菜、玉米按照每亩20元,水稻按照每亩奖
补10元标准奖补,奖补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办公经费、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其出,严禁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严格奖补资金清算。奖补资金实行当年核拨,并与年终根据实际种植面积进行清算,资金清算以乡镇为单位。各乡镇农作物种植面积以统计年报公布的数据为依据,火点数认定以环保部遥感卫星监测通报和现场督查巡查结果为依据。同时,实行农机叠加补贴。在本区范围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当年新购置的秸秆粉碎还田机、压捆机等秸秆还田机械按各级规定享受补贴。
(三)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加强对奖补资金和保证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区财政局会同区环保局、区农委对奖补资金使用及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明确禁烧工作责任。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工作体制。区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负责人,各乡镇为禁烧责任主体,做到区领导联系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组建专门扑火队伍,严防死守,确保我区秸秆焚烧火点为0。
(二)强化督查问责机制。区政府对各乡镇秸秆禁烧工作实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禁烧工作不力的,区政府将通报批评,扣除保证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实行问责。乡镇要把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对村干部的绩效考核,与绩效考核奖金挂钩。区环保局会同区督查办负责全区秸秆禁烧督查工作,另外成立3个“一对一”督查小组:区住建委督查向山镇、区农委负督查佳山乡(不含陈家村)、区城管局督查陈家村。
(三)强化种植大户秸秆禁烧的管理。对种植大户和农业产业化基地等农业龙头企业,未按照规定利用秸秆或违规露天焚烧的,将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取消其农业产业龙头企业资格,造成严重交通安全、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以及严重污染环境的,将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四)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是做好禁烧工作的关键。区环保局负责禁烧工作督查检查,对全区秸秆禁烧工作开展巡视检查和执法检查,同时负责信息收集、情况通报和考核评估工作;区发经委负责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和争取国家秸秆利用项目资金工作;雨山公安分局负责打击蓄意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和阻碍秸秆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等违法行为;区财政局负责筹措秸秆禁烧的奖补资金,并做好奖补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监管工作;区农委负责农作物面积的统计、秸秆利用技术的推广工作,努力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区安监局负责督促秸秆焚烧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城管局配合做好协助乡镇联防和劝阻工作,在重点时段加强辖区秸秆焚烧监管;区监察局要对禁烧工作开展不力、秸秆焚烧问题严重的地区、部门和工作人员予以查处,追究相关责任;区教育局要开展涉农学校学生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区委宣传部要利用各种媒体、方式,加大秸秆禁烧工作重要意义、利用技术信息的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秸秆禁烧的工作氛围。
附件:2015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2015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徐泽能 区政府
副组长:徐选谊 区政府
胡文光 区政府(常务)
成 员:沈俊霞 区监察局
许 兵 区委组织部
胡文英 区委宣传部
李帮英 区督查办
孟家新 区财政局
谢 伟 区发经委
童朝玉 区教育局
夏海平 区司法局
戴皖生 区农委
施建平 区安监局
杨 斌 区城管局
朱传铎 雨山经济开发区
盛 俊 雨山公安分局
李海龙 向山镇人民政府
任 勇 佳山乡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负责农作物秸秆禁烧日常工作,王年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