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92866134/202210-00057 | 组配分类: | 由区级组织的食品安全检查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市场监管局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马鞍山市雨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抽样单编号:NCP22340504352731949、NCP22340504352731938、NCP22340504352731651、NCP22340504352731932) | |
| 关 键 词: | 食品 | ||
| 索 引 号: | 092866134/202210-00057 |
| 组配分类: | 由区级组织的食品安全检查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市场监管局 |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
| 名 称: | 马鞍山市雨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抽样单编号:NCP22340504352731949、NCP22340504352731938、NCP22340504352731651、NCP22340504352731932) |
| 关 键 词: | 食品 |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NCP22340504352731949,产品为韭菜,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2-07-13。被抽样单位是马鞍山市雨山区良惠蔬菜经营部,经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
抽样单编号:NCP22340504352731938,产品为小青菜,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2-07-13。被抽样单位是潘义平(个体工商户),经检验啶虫脒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抽样单编号:NCP22340504352731651,产品为生姜,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2-07-03。被抽样单位是马鞍山市雨山区思年食品经营部,经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抽样单编号:NCP22340504352731932,产品为韭菜,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2-07-13。被抽样单位是个体工商户(王木英),经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
检测单位为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1、马鞍山市雨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时间启动核查处置,责令以上经营户立即停止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同批次食品。至现场检查时已销售完毕,经营户已经在摊位前张贴通知,告知消费者食品不合格信息。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马鞍山市雨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该店排查食品销售中存在的问题,要求该零售店立即召回已销售问题食品,确保销售环节食品安全。
四、行政处罚情况
马鞍山市雨山区良惠蔬菜经营部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4元及3000元罚款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马市监处罚(2022)949号。
潘义平(个体工商户)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5.2元及3000元罚款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马市监处罚(2022)937号。
马鞍山市雨山区思年食品经营部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9.6元及3000元罚款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马市监处罚(2022)879号。
个体工商户(王木英)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元及3000元罚款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马市监处罚(2022)9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