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37313546/202210-00020 | 组配分类: |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雨山区202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公告 | |
| 关 键 词: |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 ||
| 索 引 号: | 737313546/202210-00020 |
| 组配分类: |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
| 名 称: | 雨山区202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公告 |
| 关 键 词: |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
一、资金规模和补贴实施范围
(一)资金规模
2022年省分配我区补贴资金5万元,2021年资金结余0.023万元,2022年实际可使用补贴资金5.023万元。
(二)、补贴实施范围。202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范围覆盖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受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市经济开发区继续纳入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范围。
二、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我区2021-2023 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5 个大类39个小类125个品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3 年内保持总体稳定,必要的调整将按年度进行。
继续实施连栋温室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和对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原植保无人飞机试点)进行购置补贴,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继续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机〔2020〕66号)执行。
三、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购机者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原则上每户不超过5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超过10台。超过规定上限的,购机者要主动提出申请,区农水局、财政部门共同研究确定。
(二)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品目各档次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 2021-2023 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具体按省厅通知)执行。加强宣传,引导购机者根据各档次的补贴定额自主议价,不再对外公布具体产品的补贴额。
四、补贴操作程序
2021-2023 年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一)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
(二)补贴申请。购机者应及时通过手机APP 或携带所购机具、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和“一卡通”原件,以及区农机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自主向区农水局农机站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办理服务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区农水局全面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推广并逐步过渡到通过手机APP“皖事通”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总量100%的,区农水局应及时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
(三)审验公示。按照《雨山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雨农水〔2019〕51号)要求开展补贴机具核验工作,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坚持“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受理,申请资料不齐全的不建档。购机者应积极配合区农水局、财政局开展机具核查工作。对由于无法移动等原因不能带机申请的,申请者可预约县农机部门上门核实。
农机部门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 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 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 个工作日。
(四)资金兑付。区农机部门应及时整理好补贴对象资金结算统计表(包括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报废更新补贴)和补贴资金发放清册等,原则上每月报送区财政部门1次。区财政部门审核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因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并及时与区农水局联合向上报告资金供需情况。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
五、实施时间:2022年3月21 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六、补贴资金使用完停止受理申请。
七、咨询电话:雨山区农水局:0555-2356359。
八、本公告由雨山区农水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