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62494456/202506-00066 | 组配分类: |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文旅体局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服务指南】营业性演出许可服务指南 | |
| 关 键 词: | 文化 | ||
| 索 引 号: | 062494456/202506-00066 |
| 组配分类: |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文旅体局 |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
| 名 称: | 【服务指南】营业性演出许可服务指南 |
| 关 键 词: | 文化 |
一、实施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9号) 第十四条:“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发给批准文件;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实施主体
雨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三、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场所的消防等设施和技术条件材料等进行审核;对经营场所的名称、地址、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进行核准;提出初审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依照法定方式进行,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
4、送达责任:制作并送达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告知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5、事后监督责任:开展后续监督管理。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四、运行流程(见附件)
五、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受理企业或个人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行政许可的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对不符合受理的企业或个人的申请予以受理、许可的;
3、在行政许可中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4、负责许可证办理和审批的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
5、在审批中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六、申请条件
无
七、申请材料
(一)营业性演出团体审批1、填写《营业性演出许可申请表》(需载明:团队名称、所在地址、表演门类、注册资金数额等内容)。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验原件收复印件)。3、拟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1张)(验原件收复印件)。4、5名以上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明、其他有效证明)。5、与演出业务相适应的器材设备书面声明。6、经营地址的房产证明及租赁合同。(二)营业性演出团体变更1、变更企业名称,需提供:A、《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B、工商更名后的企业核名通知书(验原件收复印件);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2、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需提供:A、原法定代表人与现法定代表人变更协议(验原件收复印件);B、《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C、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3、变更企业地址的,需提供:A、提交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B、《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三)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1、《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举办演出活动承诺书》(申请中需载明演出名称、演出举办单位和演出时间、地点、场次,参加演出的文化表演团体和演员);2、演出举办单位《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和《演出场所备案证明》复印件;
3、演出举办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参演的演员名单、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5、文艺表演团体、演员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地点、演出日期等内容;6、如有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应当提供其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函件;7、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协议或场地证明中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8、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或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9、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需提交(1)提交依法验收后取得的演出场所合格证明;(2)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3)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10、演出节目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本;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11、举办募捐义演和公益性演出的,还应当出具演出举办单位、参演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员、职员不得获取经济利益的承诺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设立1、《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设立)申请登记表》1份;2、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3、演出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及租赁合同的复印件1份(验原件);4、演出场所消防安全、卫生等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5、演出场所噪音排放达标审批手续复印件1份(验原件);6、公安部门对该演出场所核定人数的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7、演出场所的方位图与内部平面图1份;8、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1份(验原件)。
文化部已经审批过的演出项目,到安徽省境内增加演出地的,需在演出日期10日前到省文化厅备案方可举办,备案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文化部批文;
2、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如属于团体,还需填写演出团体名单表;
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节目及其视听资料;
5、组台演出,还应当提交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
6、场地资料:在演出场所的,出具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协议或演出场所证明,场所的《营业性演出场所备案证明》;在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主题公园、游乐园、酒吧、饭店、餐饮场所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消防部门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或者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供安全、消防批准文件以及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经省文化厅批准的涉外及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在演出所在地备案所需材料:
1、文化厅批文;
2、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节目及其视听资料。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经审核,申请人申报材料齐全并符合申请条件的,自受理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不收费
十、决定证件: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十一、年检要求:年检
十二、注意事项:无
十三、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10月-3月)14:00-17:30(4月-9月)
十四、办理地点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雨山区综合窗口
十五、联系电话 0555-2353202
十六、监督方式
(一)监督电话:2218161(雨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二)廉政风险点(见附件)
附件:营业性演出许可运行流程
雨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