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85633/202209-00006 | 组配分类: | 部门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教育局 | 文 号: | 雨教〔2021〕107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9-28 | 名 称: | 雨山区农村困难家庭学生教育帮扶行动实施方案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2350089 | 关 键 词: | 资助 |
| 政策咨询机关: | 雨山区教育局 |
| 索 引 号: | K16385633/202209-00006 |
| 组配分类: | 部门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教育局 |
| 文 号: | 雨教〔2021〕107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9-28 |
| 名 称: | 雨山区农村困难家庭学生教育帮扶行动实施方案 |
| 关 键 词: | 资助 |
| 政策咨询机关: | 雨山区教育局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2350089 |
雨山区农村困难家庭学生教育帮扶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充分关爱农村困难家庭学生,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困难学生教育帮扶力度,真正解决农村困难学生生活和学习上的问题,构建和谐教育。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紧贴我区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困难群众帮扶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关注农村困难家庭学生身心健康,让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助力困难群众与全区人民一道迈入更高水平小康社会。
二、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孟庆 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美娜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仝亚丽 区学生资助中心负责人
王 霞 区教育局财务核算中心负责人
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
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学生资助中心。负责统筹协调教育帮扶行动,汇总、督查工作落实情况,落实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在校生国家资助政策,组织开展区属学校困难家庭学生成长导师制工作。
三、基本原则
1.全员参与帮扶。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参与,帮扶在本校(园)就学的农村困难家庭学生。
2.明确帮扶对象。坚持以户为单位,以我区向山镇、佳山乡、采石街道患大病、严重慢性病,重度残疾以及遭受重大变故的农村困难家庭在校学生为帮扶对象,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发放地方困难补贴,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3.因需帮扶指导。根据困难学生特点和健康成长需求给予长期指导和帮扶。在所帮扶对象完成本校(园)学业后,进行重新结对帮扶,并逐步建立教师帮扶困难学生长效机制。
4.务求工作实效。各校(园)长直接负责本校(园)帮扶工作。区学生资助中心加强统筹协调监督,狠抓落实,确保结对帮扶行动有序有效开展,确保帮扶对象健康快乐成长。
四、帮扶办法
1.帮生活困难。对农村困难家庭学生给予物质和经济上的帮扶、解决生活困难,提高生活质量。
2.帮学习提高。帮扶学困生优化学习方法,解决学习困难,提高学习质量,养成良好学学习惯。
3.帮品德养成。对德困生进行品德、心理、行为等方面的调试、疏导,帮助他们养成良好行为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健康成长,成人成才。
4.帮技能培养。对有技能特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结合学生的兴趣爱好,开展针对性的指导和训练,激发潜能,培养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帮家庭教育。优化家长教育理念,指导家长进行科学的家庭教育,与学校共建良好环境,共促学生健康成长。
五、帮扶措施
1.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对农村困难家庭学生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给予普惠制幼儿园在校生,每生每年资助1000元;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和作业本费,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指导大学生在就读高校申请国家助学金等资助,鼓励大学生申请助学贷款,落实助学贷款救助机制。同时给予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补助非寄宿生生活费。(牵头单位:区学生资助中心,责任单位:区教育局财务核算中心、各中小学、普惠制幼儿园)
2.发放地方困难补贴。农村困难家庭学生除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外,给予本辖区内农村困难家庭在校生发放地方困难补贴,普惠性幼儿园在校生,每生每年1000元;小学、初中、高中和中专在校生,每生每年1000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每生每年2000元。(牵头单位:区学生资助中心,责任单位:区教育局财务核算中心)
3.实施“困难家庭学生成长导师制”。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困难家庭学生安排成长指导老师,根据实际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对学生进行思想引导、学业辅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和成长向导,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导师除在校关心辅导贫困生之外,每一个月至少家访一次,宣传讲解教育资助政策,填写《学生成长手册》,建立困难家庭学生成长档案。(牵头单位:区学生资助中心,责任单位:各中小学)
六、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校(园)要高度重视,切实把雨山区农村困难群众教育帮扶行动摆在重要位置。各校(园)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担当。抽调专人从事农村困难家庭学生教育帮扶行动,细化工作流程,强化协调配合,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实。
二是精准识别,及时发放。将农村困难家庭学生情况与在校学生信息与学籍信息比对,组织专门力量进村入户,逐个核查教育帮扶对象,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不重不漏。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组织专人进村入户,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向家长和学生宣传解读。在资助政策宣传材料上公布教育帮扶咨询与投诉电话,提供政策咨询解答。充分利用微信、宣传栏等载体,宣传教育帮扶行动,确保广大师生和家长知晓政策,提升满意度。
四是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强化跟踪问效和过程监督。加强对教育帮扶人员的培训,提升政策和业务水平。将农村困难家庭学生教育帮扶行动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对真抓实干、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追责问责,确保教育帮扶行动取得实效。
雨山区教育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