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85641/202208-00015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民政局 | 文 号: | 雨民议复【2022】2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8-17 | 名 称: | 雨山区民政局关于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J00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 关 键 词: | 政务公开 | ||
| 索 引 号: | K16385641/202208-00015 |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民政局 |
| 文 号: | 雨民议复【2022】2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8-17 |
| 名 称: | 雨山区民政局关于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J00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 关 键 词: | 政务公开 |
陈波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社区老年食堂”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截至目前,雨山区已建成社区食堂10个、助餐点 38个,单日服务最高达 5621人次,切实解决居家老年人最迫切的“三餐热饭”问题。根据《关于印发雨山区2022年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雨民[2022]16号)、《雨山区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等文件,方案要求进一步扩大老年助餐服务供给:一是依托现有的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养老服务站、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等存量设施资源,通过新建、改建、整合等方式,推出一批标准化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二是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运营老年食堂和老年助餐点,鼓励连锁化运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三是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拓展助餐服务功能。四是鼓励辖区内有条件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乡镇(街道)、村(社区)食堂对老年人开放。鼓励居民区内的养老机构在满足在院老年人就餐需求的前提下对其他老年人开放。五是鼓励公益慈善力量参与。
方案要求要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量。一是规范助餐服务。制定落实老年助餐服务规范和标准,发布工作指引。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至少应提供午餐服务,有条件的可提供早、晚餐服务,年度开放时间不少于 300 天(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除外)。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应制定食谱且每周更新,有条件的可提供老年营养餐。老年助餐服务机构严格落实“六公示”制度,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收费价格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服务(投诉)电话上墙公示。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相关培训,推进服务标准化。二是加强日常监管。民政、市场监管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加强日常监管,每半年向社会通报监督管理情况。建立老年助餐服务供应商动态调整机制,以老年人满意度为核心评估指标,定期对老年助餐服务价格和质量进行评估,适时调整供应商。在餐饮加工关键环节实施“明厨亮灶”,接受公众监督。
方案要求拓宽资金保障渠道。统筹中央彩票公益金相关补助资金,省、市、区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资金等各级养老服务方面有关资金,统筹整合支持老年助餐服务。对新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原则上按照12万元、3万元/个补助标准予以一次性建设补助。对于为本区常住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的助餐场所,按照日均就餐50人以上的补助5万元/年、50人以下的补助1万元/年。对 60 周岁以上老年人,在老年助餐场所就餐的,每人每天可给予不少于1元就餐补贴;对居家养老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在老年助餐场所就餐的,每人每天可给予2元就餐补贴。
感谢你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养老服务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A
联系人:陶彩云
联系电话:2333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