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服务对象:有就业意愿的求职者或者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提交材料:无办理流程:1.求职者或企事业单位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求职需求或招聘需求。2.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登记求职者或企事业单位详细信息。3.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根据求职者或企事业单位需求为其推荐合适的岗位或求职者。服务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服务地点(方式):区人力资源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咨询电话:2784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