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92866134/202205-00107 | 组配分类: | 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市场监管局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药监室开展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 | |
| 关 键 词: | 药监室开展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 | ||
| 索 引 号: | 092866134/202205-00107 |
| 组配分类: | 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市场监管局 |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
| 名 称: | 药监室开展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 |
| 关 键 词: | 药监室开展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 |
药监室开展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5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2年第11号)、《国家药监局关于8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2年第12号)通知要求,药监室开展化妆品经营单位(兼营单位)专项检查。
药监室和辖区所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化美发美容店和化妆品店等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否建立产品购销台账;是否存在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化妆品是否在使用有效期内;进口化妆品的外包装标识是否标注中文标识进行了重点检查。同时,对化妆品经营人员进行新《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签署《化妆品流通监督检查记录表》,督促经营者落实安全经营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化妆品的诚信经营和守法经营意识。
此次检查共出动工作人员38人次,检查68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未发现两个通告内不合格批次化妆品。下一步,药监室和各辖区所将加大对化妆品领域的监管频次,及时查处化妆品领域违规行为,规范化妆品销售市场。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