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6385799/202509-00062 组配分类: 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
发布机构: 雨山区住建交运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名       称: 【服务指南】雨山区住房保障申请流程和办理时限
关  键 词: 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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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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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雨山区住房保障申请流程和办理时限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2459            信息来源:  雨山区住建交运局         发布时间:  2025-09-15  09:45

 

1、受理、核实。社区受理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检查材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同时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就业、现有住房等情况进行核实。

办理时限:33天。

2、街道初审、公示。街道办事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街道办事处将申请人家庭情况在其所在社区进行公示。

办理时限:26天。

3、区房管部门审核房产。区房管部门对申请人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办理时限:10天。

4、区民政局审核收入及家庭资产。区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对象的收入和资产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所在单位配合民政部门对单位申请对象的收入和资产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办理时限:30天。

5、区住建局(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公示。区住建局(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情况在马鞍山日报或区政府网站公示。

办理时限:7天。

6、区住建局(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建档。区住建局(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经公示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分类建档,核发《公租房货币化保障租赁补贴发放通知书》,通知书中应载明保障群体家庭基本情况、租赁补贴发放标准、发放期限、停发事项及违约责任等。

办理时限:15天。

7、发放租赁补贴。区住建局(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符合发放租赁补贴条件的保障对象名单、补贴金额、个人银行存折账户进行汇总,上报市房改办(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市房改办汇总确认后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委托经办银行打卡发放。

办理时限: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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