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85641/202111-00051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民政局 | 文 号: | 雨民〔2021〕21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9-30 | 名 称: | 关于印发马鞍山雨山区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 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政策咨询电话: | 8886515 | 关 键 词: | 政务公开 |
| 政策咨询机关: | 夏敏 |
| 索 引 号: | K16385641/202111-00051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民政局 |
| 文 号: | 雨民〔2021〕21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9-30 |
| 名 称: | 关于印发马鞍山雨山区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 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政务公开 |
| 政策咨询机关: | 夏敏 |
| 政策咨询电话: | 8886515 |
各乡镇、街道:
现将《马鞍山雨山区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雨山区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雨山区民政局
雨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雨山公安分局
雨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雨山区住建交运局
雨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雨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30日
马鞍山雨山区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治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巩固提升2018年以来专项整治成果,根据民政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民务函〔2021〕207号以及市马民秘〔2021〕129号)部署要求,现制定我区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目标考核,确保统一部署推进,多部门合力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不同的违法违规类型,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能简单“一刀切”和粗暴执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稳妥有序,依法依规。整治工作既要充分体现法纪严肃性,也要稳妥操作,把握好法规政策界限。把整治的重点聚焦到企业和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上。注重总结借鉴以往整治工作的成功经验,妥善防范处置各种矛盾,确保既解决问题,又解决好群众合理利益诉求。
(四)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立足当前,围绕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等突出问题,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既依法查处殡葬服务运营主体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又深入分析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解决屡禁不止的顽症痼疾。
二、具体任务
(一)整治墓地价格秩序混乱问题
1. 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墓,社会反映价格偏高的,由区发展改革部门配合区民政部门做好成本调查并采取措施。
2. 对实行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但不执行,超标准、超范围收费,以及涉嫌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由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移送马鞍山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依法查处,责令改正。
3. 对在修建、经营墓地过程中,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雨山公安分局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对未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未在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的,由区民政等依法责令改正。
5. 对限制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或采取附加费用等方式限制丧属自带文明丧葬用品的,由区民政部门依法查处,立行立改。
(二)整治殡葬中介服务违法违规谋利行为
6. 对违法违规从事殡葬中介服务或提供遗体存放、整容、守灵、祭奠等涉及遗体服务行为,由区民政部门等依法查处。
7. 对在提供殡葬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时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由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移送马鞍山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依法查处。
8. 对非法接运遗体的社会车辆(救护车除外),由区民政部门等依法查处。
9. 对开展殡葬服务过程中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整治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行为
10. 对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建设的非法公墓,由区民政、区自然资源部门等依法查处,坚决予以取缔,限期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款。
11. 对未履行审批手续或审批手续不全、违法占地或者超出批准建设用地面积的公益性安葬设施,由区民政局、区自规局依法查处后,对超红线建设的,限期整改;经多方论证确需保留且符合土地使用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四)整治改变公益用途违规经营行为
12. 对改变公益用途、开展对外销售等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公益性安葬设施,由区民政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对涉及违法违规的墓位(格位)要限期整改,并可依照相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相应罚款。
13. 对以家族集中存放骨灰形式整间出售的安葬设施,由区民政部门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并限期改造为开放式骨灰存放方式。
三、工作安排
(一)2021年10月中旬之前。由区民政局牵头,会同区发改委、雨山公安分局、区自规局、区住建交运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雨山区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任召集人,各部门分管负责人任成员。工作专班下设联络员办公室,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任联络员。区级工作专班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统筹部署推进整治任务,研究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整治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二)2021年10月下旬至12月。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整治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治到位。12月底前,相关单位要向区工作专班书面报告总体整治情况。区级工作专班将根据工作落实情况,向区政府和市民政局进行报告。
(三)2022年1月。区级工作专班将成立工作组,调研评估专项整治效果。各相关单位要压实责任,对整治工作不扎实、走过场,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工作协调机制。区民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信息共享、沟通会商、工作统筹,形成协同整治合力。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殡葬中介服务机构、殡葬用品销售机构等单位的主体责任,责令各相关主体自查自纠,立行立改。要压实相关部门的审批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执法监管责任,从立项、用地、审批、建设、价格、销售、执法等各环节,对照整治要求一一进行整改。要强化属地责任,做好相关整治任务的具体实施工作,区级工作专班负责辖区内公益性公墓、殡葬中介服务机构、殡葬用品销售机构等的排查整治。
(二)讲究方式方法。要创新工作方式,对拒不整改的建设运营主体,要把相关信息数据和失信情况等纳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对散埋乱葬整治,要以政策宣传、说服教育为主,以服务保障、积极引导为先,严格落实“先建后拆、先签后移”。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积极性,综合运用典型带动、政策奖补、乡规民约等多种手段,强化党员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引导群众主动参与专项整治。要采取“一案一策”方式,逐条列明违法违规情形,明确整治依据、执法主体、处置措施等,确保整改成效。要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对重大问题、重大案件,要加强研判、挂牌督办,做好风险防范、矛盾化解等工作,严禁发生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三)健全长效机制。要深挖问题成因,从改善公益性安葬服务供给、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改进创新治理方式等方面入手,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建立健全规范安葬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要坚持规划先行,将殡葬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因地制宜研究出台建设方案,探索调整土地性质,通过改造升级的方式建设新的农村公益性公墓,一并解决农村散埋乱葬和殡葬设施短缺的问题。
(四)做好舆论引导。要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政策解读及舆情管控,不主动宣传,不制造舆论热点,但要注意政策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要充分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消除误解误读和不必要疑虑,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要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对不实或恶意炒作信息,及时予以澄清。同时,对专项整治以外的其他殡葬工作,要继续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协作,为专项整治和殡葬改革工作营造健康舆论氛围。
附件:1.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台账
2.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一案一策”表
附件1
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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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在地市 |
整治价格虚高墓地(个) |
整治存在违法违规殡仪馆(个) |
整治殡仪馆违法违规收费(起) |
整治限制丧属自带文明丧葬用品(起) |
整治违法违规殡葬服务中介(家) |
整治医院太平间(个) |
整治非法接运遗体车辆(辆) |
整治未批擅建安葬设施(个) |
整治未批擅建经营性公墓(个) |
整治经营性公墓内超标墓位(个) |
整治经营性公墓内违规预售租墓位(个) |
完善审批手续公益性安葬设施(个) |
违法违规经营公益性安葬设施(个) |
整改违法违规公益性安葬设施墓位(个) |
整改违法违规公益性安葬设施格位(个) |
纳入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建设运营主体(个) |
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建设运营主体(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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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
违法违规行为“一案一策”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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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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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排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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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规 行为详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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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规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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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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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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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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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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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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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违法违规类型为墓地价格虚高、殡仪馆违法违规谋利、殡葬中介服务违法违规谋利、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擅自建设安葬设施、改变公益用途违规经管等5类行为及2018年纳入整改清单且未完成整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群众举报问题等3类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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