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72830370/202111-00045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佳山乡 | 文 号: | 佳发〔2021〕5号 |
| 成文日期: | 2021-11-02 | 名 称: | 关于印发《佳山乡违法建设防控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政策咨询电话: | 2762153 | 关 键 词: | 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夏云 |
| 索 引 号: | 772830370/202111-00045 |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佳山乡 |
| 文 号: | 佳发〔2021〕5号 |
| 成文日期: | 2021-11-02 |
| 名 称: | 关于印发《佳山乡违法建设防控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夏云 |
| 政策咨询电话: | 2762153 |
各村、社区(筹备组),乡有关部门: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佳山乡违法建设防控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佳山乡委员会 佳山乡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6日
佳山乡违法建设防控工作管理办法
为严格落实控违巡查考核机制,保障我乡违法建设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雨山区城乡新增违法建设查控工作长效管理办法》(雨办发〔2016〕25号)、《雨山区城乡查违控违工作长效管理办法》(雨城办〔2019〕12号)、《雨山区违法建设防控工作考核办法》(雨城办〔2021〕1号)、《雨山区严禁违法建设长效管理区级单位工作任务清单和时限清单》(雨城办〔202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佳山乡违法建设防控工作管理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佳山乡违法建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开展全乡违法建设防控工作。组长为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副组长为分管乡纪检监察、城市管理、信访维稳、国土规划、农业农村、消防、物业等领域的党政班子成员和辖区公安、司法、市场监管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成员为各村、社区书记,乡主管纪检监察、城市管理、信访维稳、农业农村、消防、物业工作的部门负责人。
佳山乡违法建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佳山乡违法建设防控工作办公室,具体落实乡违法建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工作任务,建立完善的违法建设巡查、制止、劝阻、上报、处置程序,加强对村、社区违法建设管控工作的督查、考核、问责,及时发现、及时处置辖区内的违法建设。办公室主任为乡分管城市管理的党政班子成员,副主任为乡主管城市管理、信访维稳、农业农村、消防、物业工作的部门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乡政府是查违控违拆违的责任主体。乡违法建设防控工作办公室是查违控违拆违的实施主体,负责上报并牵头组织拆除辖区内各类违法建设,落实控违巡查队伍,组织巡查、制止,及时发现、及时处置辖区新增违建,完成所辖范围内存量违建的排查和拆除任务。对通过信访、网络或电话等渠道反映的违法建设问题,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核查处理结果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反馈。
各村(社区)是辖区范围内查违控违拆违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对管辖范围内违法建设的巡查和报告,并进行政策宣传,制止违建行为,配合对违法建设实施拆除,做好被拆对象的思想工作。做到巡查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将违法建设控制在萌芽状态。
乡纪委负责做好查违控违拆违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带头参与违法建设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处理,对查违控违拆违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的,进行问责。
乡物业办负责对接上级住建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依法规范其服务内容和行为,落实物业服务企业制定所服务小区装饰装修负面清单(禁止性行为)任务,对控违责任失责的物业公司有关情况,依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乡农办负责对接上级农业农村部,加强农业附属设施、配套设施临时建设用房的审批、监管,以及对长江沿线及河道、水利工程范围的巡查、监管。
乡应急办负责对接上级消防部门依法查处各类侵占、堵塞消防通道,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违法行为。
乡综治中心负责做好查违控违拆违工作中,人民调解和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辖区公安、司法、市场监管主管单位负责对接上级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三、工作流程
(一)新增违法建设的处置
1、巡查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涉嫌新增违法建设问题,要立即拍照取证,了解相关情况,并要求现场施工人员停止建设行为,同时上报村(社区)负责人。
2、村(社区)负责人在接到巡查人员汇报后,要及时赶往现场确认情况,同时上报乡违法建设防控工作办公室及城管中队。
3、乡违法建设防控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到村(社区)汇报后,要及时赶往现场确认情况,如能现场判定为新增违法建设的,应当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动员违建当事人进行自行拆除,或帮助其拆除,务必于发现当日拆除完毕,如确属存在拆除困难的,报请区控违办延期拆除。如无法判定是否属于新增违法建设的,应当及时上报区控违办,尽快前往现场进行认定工作。根据认定结果,采取对应整改工作。
4、新增违法建设发现当日要立即填写《新增违法建设巡查发现处置日报表》,并及时上报。新增违法建设整改完毕后,要认真填写《雨山区新增违法建设数据统计表》,及时上报上级区控违办留存。
(二)存量违法建设的处置
各村(社区)对辖区范围内的存量违法建设进行排查摸底,报乡违法建设防控工作办公室核查确认。特别是对媒体曝光、市长热线交办、市有关部门、区领导交办的违法建设查处,各村、社区能动员建设主体进行自拆的应立即自拆,不能立即自拆的应立即上报,交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有关部门应尽快启动立案调查程序,依法定程序进行查处,需要实施拆除的,报经区政府同意后,由乡违法建设防控工作办公室依法组织实施拆除。
四、建立巡查制度
各村(社区)建立网格化巡查制度,保障巡查人员、资金。
(一)巡查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间08:00至12:00,14:30至17:30每日巡查,周末、法定节假日等非正常工作时间制定控违值班表,由值班人员开展巡查。
(二)巡查要求
1、所有村、社区网格巡查人员要切实履职尽责,对各自责任网格区域开展全面具体的违建巡查工作;
2、巡查结束,要认真如实填写控违日巡查记录表;
3、按照日统计、周汇总的要求,对本单位控违巡查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并上报;
4、检查要求:巡查各类软件资料。
五、建立考核制度
(一)考核内容
1、源头网格化管理执行情况及报告情况;
2、市、区两级督查、巡查交办问题完成情况;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情况;
3、新增违法建设处置情况;
4、奖惩问责情况;
5、各项工作制度建立情况。
(二)考核方式及计分方法
考核方式:日常巡查;综合考评:查阅资料;实地复查。考核实行月考核、年总评相结合,每月对各村(社区)控违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分排名并通报,年终按照各单位月考核平均分实行总排名。
计分方法:考核设置基准分和奖励分。基准分为100分,奖励分5分。基准分计分实行扣分制,超过总分值,以负分统计。各村、社区被市、区级控违机构通报的,当月考核排名为倒数第一名。
六、建立问责制度
1、严肃纪律,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既要坚决查处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又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2、涉及从事、支持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机关工作人员,乡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教育并责令其整改,追究相关责任。对通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牟利的行为,乡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
3、乡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不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控违拆违及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不力的,甚至失职、渎职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年终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最后一名,或受到市、区通报批评的,建议纪检部门实施责任追究。
5、对工作不力导致新增违法建设超过一定面积的村(社区)、乡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按照雨山区城乡新增违法建设查控工作长效管理办法扣发考核奖,实施责任追究。
附件:佳山乡违法建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佳山乡违法建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许 兵 乡党委书记
朱 江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 组 长:雷和平 乡党委副书记
夏宗勤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秦 峰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傅亚妮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人选)
孙亚梅 乡党委委员
李 伟 乡党委委员(兼任)、佳山司法所所长
刘 刚 乡党委委员(兼任)、佳山派出所所长
王海宁 乡党委委员(挂任)、阳湖社区党委书记
庾跃华 乡党委委员(挂任)、马塘村党总支书记
傅家菊 乡副乡长
雷 阳 乡副乡长
成 员:王金龙 佳山城管中队
夏 云 佳山城管中队
陈 玲 乡纪委
夏本金 乡综治中心
孙采菱 乡农业服务中心
徐元忠 乡应急办
陶玉林 乡物业办
胡永生 佳山市场监督管理所
黄道林 平山村
吴书文 汤阳村
周木龙 安民村
徐和平 陶庄村
夏国喜 南村村
王小虎 东湖村
朱守舜 前庄村
张克贵 三联村
尹正俊 兴和村
陈 强 超山村
谢德井 印山村
陈礼兰 贵都社区
甘守兰 春晖社区
尹春红 格林社区
常 丽 金福社区
王隆珍 学苑社区
姜斯美 东湖社区
鲁 昳 雨顺社区
鲁礼菊 烟墩山社区筹备组
徐海燕 雨秀社区筹备组
佳山乡违法建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佳山乡违法建设防控工作办公室,雷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金龙、夏云、夏本金、孙采菱、徐元忠、陶玉林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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