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2103-07115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雨政办秘〔2021〕8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3-25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2320335 | 关 键 词: | 方案 |
| 政策咨询机关: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2103-07115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雨政办秘〔2021〕8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3-25 |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方案 |
| 政策咨询机关: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2320335 |
各乡镇、各街道、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雨山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3月23日
雨山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动我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加快建立并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29号)及《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马政办秘〔2020〕10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聚焦解决农村公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着力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着力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切实解决“四好农村路”工作中管好、护好的短板问题,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奋力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为全力建设生态优、经济强、城乡美、百姓富的新阶段现代化新雨山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基础保障。
二、工作目标
区级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要发挥好承上启下作用,负责落实市级领导小组的要求,对乡级农村公路“路长制”进行指导、监督,不断完善支持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全面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创建工作。
到2021年,全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5%。
到2022年,按照“市级统筹、县区负责、镇村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权责明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和资金保障体系。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三、建立健全以乡镇、街道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乡镇、街道、各相关区直部门按照以下权责清单,做好相应工作。
(一)加强指导监督,完善落实政策机制。区住建交运局负责指导我区内乡镇、街道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并对养护资金进行监管,明确区级相关部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完善支持政策和养护资金补助机制,监督落实区、乡、村三级路长制体系。各级路长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不少于一次路长办公室会议,通报路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阶段主要工作,原则上上级路长办公室应派人员参加下级路长办公室会议,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按“区统筹、乡镇街道管理、村监督”的模式,督促乡镇、街道进一步完善乡村道路专管员管理体系,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切实发挥乡村道路专管员作用。
(二)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养机制。区住建交运局是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争取上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负责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按照“县道区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并指导监督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履职尽责。
(三)乡村两级履行职责,组织开展管养工作。乡镇街道级路长办公室,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组织好乡道的日常养护,指导并监督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好村道管理养护工作。村级路长,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办法组织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并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
四、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一)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渠道。
农村公路的养护应当建立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为辅的资金筹集机制。其资金来源:
1.国家补助的专项资金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2.各级人民政府安排的财政性资金;
3.村(居)民委员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一事一议”和政府奖补相结合方式筹集的用于村道养护的资金;
4.企业、个人等社会捐助或者利用农村公路绿化经营权等方式筹集的资金;
5.通过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二)强化养护资金保障。加大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支持力度,确保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重点支持范围,保证农村公路正常养护。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农村公路养护预算编制办法》(JTG/T5640-2020),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信息化系统维护费、养护机械设备购置费、养护工程费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含乡村道路专管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区级补助标准为县道每年7000元/公里、乡道每年3500元/公里、村道每年2100元/公里的标准筹集资金,用于县、乡、村道的日常养护。
(三)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1.部、省补助(奖励)资金依照规定安排使用,统筹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
2.省级养护补助资金依照规定安排使用,专项用于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预防性养护和日常养护。
3.日常养护资金由市级补助资金及区财政统筹安排,专项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管理工作。
4.区财政和区住建交运局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严禁农村公路建设采用施工方带资的建设-移交(BT)模式,严禁地方以“建养一体化”名义新增隐性债务,公共资金使用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要将村道养护资金使用和养护质量等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对企业、个人等社会捐助或者利用农村公路绿化经营权等方式筹集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须接受社会监督,并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向社会公布。
5.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各级财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鼓励乡镇、街道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发展,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五、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一)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各等级公路的大中修等养护工程向社会开放,依法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定养护作业单位。推行零星小修与日常保养划片区捆绑招标。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
(二)简化农村公路审批程序。凡经省交通运输厅核查并纳入省农村公路建设任务计划的项目均视为已立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四级公路项目豁免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三)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农村公路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区住建交运局要组织属地交警、应急等职能部门参与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已建成但未配套安全设施的农村公路要制定专项方案,尽快补充完善。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着力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将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四)强化乡村道路专管员队伍建设。按“区统筹、乡镇街道管理、村监督”的模式,建立健全乡村道路专管员管理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募专职乡村道路专管员,负责一定范围内的农村公路管理巡查、安全隐患排查、养护监督工作等,所需资金列入预算经费或经批准的专项资金等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乡村道路专管员可优先选用有公路建设养护经验的企业改制分流人员、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等本地户籍人员。
(五)开展示范创建。积极开展农村公路品质示范路创建,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绿色生态、创新驱动”原则,充分利用旧路资源,强化公路养护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加强质量监管,延长公路使用寿命,降低运营养护成本,积极构建农村公路沿线和谐生态,加强公路两侧造林绿化和原生植被保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领导,落实相关责任。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由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乡镇、街道要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要按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落实责任,大力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二)加强监督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区政府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区住建交运局、区财政局要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机制,明确年度考核目标任务,严格实行目标考核,重点监督考核责任落实、资金到位、工程质量等情况,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养护工程资金分配等方面。
(三)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改革到位。注重政策宣传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区住建交运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区政府。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区级权责清单
附件
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区级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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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责事项 |
工作内容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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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区级统筹和指导监督 |
1.1 发挥区路长办统筹协调作用,指导乡镇、街道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主体责任。 |
区路长办(区住建交运局) |
各路长办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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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争取市级补助资金、落实农村公路区级补助资金、政策支持和引导,并对养护资金进行监管。 |
区住建交运局、区财政局 |
区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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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落实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
2.1 明确区住建交运局、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权力和责任事项,并指导监督区住建交运局、乡镇、街道履职尽责。 |
向山镇、佳山乡、采石街道 |
区住建交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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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按照“县道区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健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责任制,强化乡镇、街道机构建设。 |
向山镇、佳山乡、采石街道 |
区住建交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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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建立完善的乡镇街道、村两级路长办公室,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监管严格”的“路长制”管理体系。 |
向山镇、佳山乡、采石街道 |
区住建交运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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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强化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设,承担起农村公路的质量安全检查、质量鉴定的责任。 |
向山镇、佳山乡、采石街道 |
区住建交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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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挥乡镇街道、村(居)两级作用和农民群众积极性,乡镇街道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好村道管理养护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 |
向山镇、佳山乡、采石街道 |
区住建交运局 |
||
|
3 |
加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投入 |
建立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为辅的资金筹集机制 |
向山镇、佳山乡、采石街道 |
区财政局区住建交运局 |
|
4 |
强化养护资金保障,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
4.1 加大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支持力度,确保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保证农村公路正常养护。 |
区财政局、区住建交运局 |
向山镇、佳山乡、采石街道 |
|
4.2 市、区级每年安排补助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支出 |
区财政局、区住建交运局 |
向山镇、佳山乡、采石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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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信息化系统维护费、养护机械设备购置费、养护工程费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含乡村道路专管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
向山镇、佳山乡、采石街道 |
区财政局区住建交运局 |
||
|
4.4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 |
区住建交运局 |
向山镇、佳山乡、采石街道 |
||
|
4.5乡镇、街道、区级住建交运局对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公共资金使用情况要按有关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
向山镇、佳山乡、采石街道 |
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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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 |
5.1 乡镇、街道要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 |
向山镇、佳山乡、采石街道 |
区住建交运局 |
|
5.2 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
向山镇、佳山乡、采石街道 |
区住建交运局 区文旅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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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快推进养护市场化改革 |
6.1 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 |
向山镇、佳山乡、采石街道 |
区住建交运局 |
|
6.2 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在正常养护领域鼓励开展建养一体招标、养护工程包市场招标等模式,提升养护专业化水平。 |
向山镇、佳山乡、采石街道 |
区住建交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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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简化农村公路审批程序 |
凡经省交通运输厅核查并纳入省农村公路建设任务计划的项目均视为已立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四级公路项目豁免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向山镇、佳山乡、采石街道 |
区发改委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
|
8 |
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 |
8.1 落实“三同时”要求,区住建交运局要组织职能部门参与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 |
向山镇、佳山乡、采石街道 |
区住建交运局 区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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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强化乡村道专管员队伍建设 |
按“区统筹、乡镇街道管理、村监督”的模式,建立健全乡村道路专管员管理体系。 |
向山镇、佳山乡、采石街道 |
区住建交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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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开展示范创建 |
10.1严格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的相关部署,以试点工作成效带动全区解决“四好农村路”工作中管好、护好的短板问题,促进全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
区住建交运局 |
向山镇、佳山乡、采石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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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开展农村公路品质示范路创建。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绿色生态、创新驱动”原则,加强质量监管,延长公路使用寿命,降低运营养护成本,积极构建农村公路沿线和谐生态,加强公路两侧造林绿化和原生植被保护。 |
向山镇、佳山乡、采石街道 |
区住建交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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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加强监督考核,强化结果运用 |
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建立考核机制,明确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养护工程资金分配等方面。 |
区住建交运局 |
向山镇、佳山乡、采石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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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改革到位 |
注重政策宣传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区住建交运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区政府。 |
向山镇、佳山乡、采石街道 |
区住建交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