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80308493/202101-00035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安监局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安全生产】雨山区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 |
| 关 键 词: | 安全事 应急救 应急指 保障 应急处 | ||
| 索 引 号: | 080308493/202101-00035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安监局 |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
| 名 称: | 【安全生产】雨山区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
| 关 键 词: | 安全事 应急救 应急指 保障 应急处 |
雨山区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区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2 区应急指挥部办事机构及职责
2.3 应急专家组及职责
3 预防预警
3.1 事故灾难监控
3.2 事故灾难信息报告
3.3 响应分级及预警行动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2一般事故应急响应
4.3 信息发布
4.4 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事后处置
5.2 事故调查和应急救援总结
6 保障措施
6.1 信息保障
6.2 队伍保障
6.3 资金保障
6.4 物资保障
6.5 治安和交通运输保障
6.6 医疗卫生保障
6.7 社会动员保障
6.8 通信保障
7 附则
7.1 宣传、培训和演练
7.2 奖惩和责任追究
7.3 应急指挥机构联系方式
7.4 预案管理与更新
7.5 预案实施时间
8 附件
1、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名单联系方式
2、雨山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基本流程图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和《雨山区政府突发事件对应管理办法》、《马鞍山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1)一般级别生产安全事故;一般级别以上、较大、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由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启动重大级别应急预案。
(2)超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乡镇、街道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
(3)区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生产安全涉险事故。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乡(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生产安全的主体责任,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演练,建立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平时管理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日常工作与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专业救援与兼职救援相结合。
(4)依靠科技,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统一的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依法高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区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1.1指挥部组成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设立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时,由区长任指挥长,如遇特殊情况,也可由区政府指派区政府其他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安监局或其他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
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事发地乡(镇)、街道、区经开区、区政府办(应急办)、区安监局、区发经委、雨山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雨山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委、区农委、区商务局、区卫计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旅体局、区工会、雨山消防大队等。
2.1.2应急指挥部职责
决定启动区生产安全事故灾难预案;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发布事故情况信息;协调区相关救援力量参加救援工作;协助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做好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2.1.3成员单位职责
(1)区应急办负责向区领导提供相应信息,传达领导的工作指示,跟踪反馈落实情况,协助区领导协调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2)区安监局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工矿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向区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组,对其他行业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做好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
(3)区发经委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置及应急救援所需的电力保障;参与、指导船舶行业及天然气管线等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会同区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应急物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