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日期: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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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K16385692/202012-00024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其他
发文机关: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19-12-30 发布日期: 2019-12-30 
发文字号: 雨政办〔201949 有 效 性: 废止
标    题: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2320335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的通知

雨政办〔201949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雨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230日       

 

雨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

 

残疾人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区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现就区残联改革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把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大局、坚持群众观点、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保持和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通过改革机构设置、优化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眼睛向下、面向基层,壮大全覆盖的基层残疾人组织,搭建全方位的残疾人服务平台,健全全领域的社会动员机制,进一步提高联系、凝聚、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融合共享,推进新时代雨山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雨山区现代化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改进领导机构的人员构成和运行机制

(一)改进代表大会人员构成。雨山区残疾人联合会代表大会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的比例由50%以上提高到65%以上,充实盲人、聋人、肢残人、智力残疾人及亲友、精神残疾人及亲友等各类别代表。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代表比例不低于60%,适当增加农村残疾人及亲友代表和助残社会组织、助残志愿者代表比例。

(二)改进主席团人员构成。区残联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的比例由50%以上提高到60%以上,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委员比例提高到35%以上,进一步充实聋人、肢残人、智力残疾人及亲友、精神残疾人及亲友的委员数量。

(三)完善议事决策制度。完善区残联主席团审议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制度。健全区残联五个专门协会有效发挥作用的机制。健全执行理事会与专门协会联席会议制度,专门协会主要负责人列席执行理事会有关会议和活动,重大决策广泛听取专家和专门协会意见,加强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

(四)加强专门协会建设。健全五个专门协会管理制度,选优配强协会负责人,增强专兼职力量,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协会开展服务和活动。专门协会根据需要可依法依章程增设专业委员会,扩大联系服务本类别残疾人的覆盖面。推动区级残联加强专门协会的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和诚信自律建设。

(五)理顺区残联管理体制。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坚持区残联人民团体的机构定位,区残联机关按照同级人民团体统一管理。落实省、市残联改革方案要求,区残联机关工作人员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享受同级人民团体同等待遇。区残联履行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指导各乡镇、街道残联开展工作。

三、改革干部选拔作用方式和管理制度

(一)加强专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贯彻中央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及省、市实施意见,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事业为上,科学选人用人,努力打造责任残联。加强残疾人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残联机关残疾人干部比例不低于15%。制定干部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具体措施。推进残联机关干部在残联系统上下、内外交流。加大选拔干部到基层一线实施锻炼的力度,优化干部成长路径。

(二)增加挂职、兼职干部比例。加大机关干部挂职、兼职力度,挂职、兼职干部的比例达到15%以上,五个专门协会各增加1位挂职副主席。干部挂职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注重从基层残联、社会组织、群团组织、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国有企业、党政机关等单位和优秀年轻干部、选调生、大学生村官、残疾人及亲友、退休干部等群体中选拔挂职、兼职干部,职务层次、级别等不与挂职、兼职所任职务挂钩。

(三)强化干部作风建设。着力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打造温馨残联。建立残联干部联系残疾人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下基层时间不少于30天,带头与困难残疾人密切联系。机关干部普遍在基层建立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建立机关干部联系居住地残联或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制度。

(四)改进对乡街级残联领导班子的协管工作。协助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及其组织部门,做好乡街级残联领导班子的选拔、配备、教育、管理工作。区残联及时组织新任职的乡街级残联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培训,加强乡镇(街道)残联主要负责人培训。

四、提升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

(一)强化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实施强基固本行动,提升残联服务能力。指导乡镇(街道)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依章程健全残联组织,支持村(社区)依法依章程成立残疾人协会,将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纳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聘用人员范围,由乡镇(街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享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机关聘用人员同等待遇,对其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村(社区)残疾人助理员纳入基层公益岗位,由村(社区)对其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探索在残疾人比较集中的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新媒体组织灵活设置残疾人组织。推动将区、乡镇(街道)残联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明确残疾人工作的分工及职责。建立全区优秀残疾人人才档案台账。

(二)推动建立基层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实施区级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计划,2020年底前实现乡镇(街道)残疾人之家、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站全覆盖。充分利用全省残联信息系统,不断加强残疾人服务需求采集与评估、服务资源分类与管理、服务项目提供与转介、服务效果评价与反馈等工作,确保残疾人就近就便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三)加大困难残疾人帮扶力度。坚持弱有所扶的原则,把为困难残疾人雪中送炭摆在突出位置,及时准确掌握困难残疾人情况,加大残疾人的帮扶工作力度。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孤残重残、多重残疾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推动建立定期访视、分类照顾、专项服务等制度,给予特别关爱。加强与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合作,推进医养康结合,实现医疗卫生与残疾人养老资源共享。

(四)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实施权益护航行动,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完善综合维权服务模式,建立健全残联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沟通机制和协商渠道,推动建立健全残疾人司法救助。发挥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等载体的作用,引导残疾人办事靠法、遇事找法、维权用法。

(五)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的要求,实施精准康复行动。认真落实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建设,着力加强残疾预防、康复服务、项目支撑和机制保障,加快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五、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施同心筑梦行动,推动新时代新思想大宣传,增强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推动惠及政策大宣传,开展残疾人脱贫攻坚励志典型、残疾人自强模范等宣传活动,引导残疾人筑牢理想信念,活出精彩人生。

(二)积极服务全区大局。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推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认真实施特殊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提高残疾人特殊教育水平。巩固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行动计划,依法推进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依托互联网+扶持残疾人多渠道就业创业,推动残疾人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推动残疾人康复、托养、辅助器具等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脱贫奔康行动,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

(三)努力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实施共享阳光行动,营造融合发展的浓厚氛围。新建一批残疾人文化活动基地,扶持残疾人文化艺术,培养壮大残疾人文体人才队伍。开展残疾人阅读等活动,着力解决精神文化需求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开展残疾人健身运动,提高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和康复体育水平。挖掘残疾人的潜能,发挥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中的主体作用。普及无障碍理念,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残疾人事业交流合作。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创新合作方式,实现区域合作、工作互动、信息共享,建立经常性的合作沟通机制,共同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加强与高等院校残疾人事业研究机构、助残服务机构的交流合作。加强同省外残疾人组织的交往,多领域、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残疾人事业交流。

六、创新残疾人工作的载体和方式

(一)用好残疾人事业大数据。全面真实掌握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完善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和残疾人服务资源信息库,建立动态更新长效机制。加强网上残联建设,实现与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共享,打造智慧残联。充分利用残疾人事业大数据,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加强和改进残疾人工作,创新和完善管理方式,实现精准服务。

(二)拓展社会化工作方式。加快社会动员能力建设,更加注重运用社会化方式推动工作。健全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政策措施,重点培育示范性助残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发展残疾人志愿服务组织和残疾人互助组织。加强与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工作联动。

(三)增强残疾人事业公益性服务性。加强区残疾人康复中心(辅具中心)建设,促进残疾人康复事业和辅助器具事业发展。加强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建设,发挥示范作用。

(四)打造纯洁残联巩固扩大基础管理建设成果,推动信息公开,促进残联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健全区残联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向主席团报告并接受监督制度,规范项目分配、资金使用程序。残疾人服务重大项目绩效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增强残疾评定工作透明度,加强残疾人证管理,加快推广新一代智能化残疾人证。

(五)改革残联工作评价方法。以基层组织、残疾人及亲友和第三方为评价主体,以残疾人参与率、受益率为评价重点,健全区残联工作民意调查、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制度。探索建立区域残疾人服务情况监测评价机制,把残疾人脱贫脱困、基层服务能力建设、推动社会力量助残、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列为重要监测评价内容。

七、加强党和政府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工作机制。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继续履行协调推进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法规、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重大问题等职责,支持区残联履行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加强残联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完善各级残联向同级党委和政府定期汇报工作制度,残联主要负责人参加或列席同级党委和政府的有关会议。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残联领导班子建设,打造活力残联。符合条件的残联理事长应推荐为同级人大或政协常委候选人。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相结合,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残疾人事业资金投入格局。

八、组织实施

(一)统筹安排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残联具体负责落实改革方案,2019年底前总结完善。

(二)落实工作要求。加强思想引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为改革营造良好氛围。坚持依法依章程办事,加强沟通协调、稳妥有序推进改革。强化督促检查,跟踪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参照本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加强领导,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必要保障,积极推进残联改革发展。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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