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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K16385692/202012-00019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土地
发文机关: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土地
成文日期: 2020-03-27 发布日期: 2020-03-27 
发文字号: 雨政办秘〔20209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2320335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雨政办秘〔20209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管理,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规范用地行为,推动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加强自然资源执法工作,经研究,现就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管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

(一)严格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上级下达的我区耕地保护和补充耕地任务数,区政府分解下达至各相关载体单位,各相关载体单位必须强化举措,分解目标,确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2020年,向山镇完成50亩补充耕地任务。区政府每年与乡(镇)、乡(镇)与村都要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逐步建立乡()领导干部耕地保护离任审计制度,将耕地保护情况纳入乡()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内容。

(二)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造湖、种植林果、建绿色通道及其他发生毁坏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条件行为。各载体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设置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打造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

(三)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的后期管护。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后,各载体单位需及时与项目所在地村委会签订后期管护协议,鼓励载体单位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选取服务机构协助开展后期管护工作,制定附属设施管护方案,并对后期管护情况开展不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农地农用,耕地质量逐年提高。

(四)以节约集约用地缓解建设占用耕地压力。建设项目应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提高使用效率,尽量不占耕地或少占耕地。新增工业项目必须纳入雨山经开区统一管理,严把新上项目投资、税收、能耗、环评等准入关口,持续开展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对亩均效益评价中被评为D类的企业,实施用电、用水、用气、污水排放四类加价政策。对企业亩均效益评价中被评为C类、D类企业不再新增供地,倒逼企业提质增效,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二、加强建设用地使用管理

(五)树立依法依规的用地意识。各载体单位要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强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建设项目在未取得合法用地、规划手续前,不得动工建设。加快土地征收项目区级统筹调度,2020年,完成市政府调度的巢马城际铁路等16个土地征收项目,规范征收程序,严格征收政策,增强征收信息公开,提升被征收群众满意度。按照规定程序完成土地供应、工程规划许可后,各载体单位要积极协助用地企业办理施工、消防、环保等手续,帮助企业尽快开工建设。

(六)严格管理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结合区域实际,打造美好乡村建设示范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乡(镇)、村不得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项目建设。

(七)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城镇低效用地清理处置,雨山经开区完成2009-2017年度已批未供土地清理任务200亩,完成低效用地清理任务400亩。在收回因政府原因或者历史原因造成的工业低效用地时,允许对土地使用者给予经济补偿。补偿金额由雨山经开区与土地使用者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以下补偿内容和标准:该土地使用者实际取得的土地成本,按一年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计算的土地成本的利息,按评估价确定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成本。

三、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

(八)强化违法防控。各级载体单位要高度重视自然资源管理和执法监管,狠抓源头防控工作,全面承担起本区域内自然资源管理、违法用地处置的主体责任。各载体单位要建立巡查制度,在开展违法建设巡查的同时,一并开展土地、矿产违法巡查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并将巡查和处置情况反馈给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对已经产生违法用地事实的,各载体单位要组织力量予以拆除恢复耕种,确保全区范围内全面做到依法依规用地。

(九)建立社会化服务机制。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选取服务机构协助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和季度卫片检查工作,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执法监察网络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力量,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十)建立工作奖惩机制。每年,区政府对各载体单位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特别是对耕地保护和违法用地处置工作进行考核。对年内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规范,零违法用地、未出现违法占用耕地、或违法用地管控良好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超过3%、占用耕地面积达20亩以上、季度卫片整改到位宗数、面积比率未达到90%以上的、违法用地被媒体曝光造成较大影响的载体单位,由区领导进行警示约谈。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建设用地管理工作,加强耕地保护,加大违法违规用地整改力度,提高土地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327日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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