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85798/202508-00114 | 组配分类: |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人社局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 |
| 关 键 词: | 一次性 个人 待遇 申领 账户 | ||
| 索 引 号: | K16385798/202508-00114 |
| 组配分类: |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人社局 |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
| 名 称: |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
| 关 键 词: | 一次性 个人 待遇 申领 账户 |
事项名称: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事项简述:离退休人员不是因交通事故及其它原因死亡的,其家属可按规定申报领取丧葬抚恤费。
办理材料:(1)《马鞍山市企事业单位死亡职工养老保险减少表》(原件2份)
(2)《火化证》(复印件2份)
(3)《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派出所销户证明》(复印件2份)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办理方式:(1)职工死亡后,其亲属应及时向死亡职工生前所在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人员)进行申报,填写《马鞍山市企事业单位死亡职工养老保险减少表》(单位确认盖章),并上报相关证明材料。
(2)具备法定继承资格的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应在单位的监督下指定丧葬抚恤费经办人,由所有具备法定继承资格的亲属在《马鞍山市企事业单位死亡职工养老保险减少表》上直系亲属签字栏上签字并由所在单位盖章确认。
(3)经办人携带办理材料于每月4-22日期间(逢次月有节假日的,结算时间提前到20日左右)至市征缴中心和 市养老中心社保大厅窗口办理减员和申领丧葬抚恤费手续。
(4)被指定的直系亲属于办理的次月18日,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银行领取抚恤金发放存折。
办理时限:审核支付未通过:当场告知原因。
审核支付通过:现场办结
结果送达:当日告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事时间:工作日(每月4-20日)
8:00-12:00,14:30-17:30。
办理机构及地点: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市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咨询查询途径:市社保大厅(市湖南东路900号)
二楼3号窗口
电话:0555-2354109、2354135
监督投诉渠道:市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0555-2354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