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64824/202009-00311 | 组配分类: | 行政强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 文 号: | 雨环查(扣)[2020]02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9-28 | 名 称: | 查封(扣押)决定书(马鞍山市龙马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 |
| 关 键 词: | 马鞍山市龙马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 | ||
| 索 引 号: | K16364824/202009-00311 |
| 组配分类: | 行政强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
| 文 号: | 雨环查(扣)[2020]02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9-28 |
| 名 称: | 查封(扣押)决定书(马鞍山市龙马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 |
| 关 键 词: | 马鞍山市龙马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 |
雨环查(扣)〔2020〕02号
查 封 (扣押) 决 定 书
马鞍山市龙马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1-1)
法定代表人:马海涛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向山镇创业园北区
经我局调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超过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范围擅自建设水洗砂、水稳材料生产线加工项目,并投入运营且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存在环境污染隐患。我局已下达《关于对马鞍山市龙马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的环境监察意见》(雨环察〔2020〕12号),对你公司提出:对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核实生产工艺和产品经营范围和规模,拆除多余生产线,不得再进行超范围生产作业。你公司虽表示配合,但始终不能做到彻底切断电源动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对你公司水洗砂设施、设备电源予以查封。查封期限自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10月25日。查封物品就地存放于你公司厂区内,在此期间,你公司不得动用、调换、损毁、变卖。
你公司如对本查封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或者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雨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查封设备物品清单
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0年9月25日
附:
查封设备物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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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品名称 |
规格 |
数量 |
生产日期 (批号) |
生产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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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配电柜 |
组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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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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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清单,物品与实物一致。
现场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执法人员签名及执法证件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