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85798/202009-00050 | 组配分类: |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人社局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转发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保障工作的通知 | |
| 关 键 词: | 资金 | ||
| 索 引 号: | K16385798/202009-00050 |
| 组配分类: |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人社局 |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
| 名 称: | 转发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保障工作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资金 |
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部门、财政部门: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皖政办〔2019〕24号)精神,现将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保障工作的通知》(皖财社〔2019〕103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行分账管理。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和财政部门应当对提升行动专项资金进行分账核算、按月对账,并于每月10日前将《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月度统计表》(附件2)和《市县专账资金支出项目统计表》(附件3)分别报送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确保提升行动资金专款专用。
二、规范支出渠道。按规定从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和就业资金均可列支的项目,各县、区(开发园区)应当先从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再从就业资金中列支,资金使用范围按省文件规定执行。
三、加强资金监管。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和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的审计和绩效评价工作,完善培训资金审批、资金公示等制度建设,加强监管,确保培训真实性。
联系人:市人社局职建科 吴 铮 2366903
市财政局社保科 李建荣 8880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