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64824/202009-00316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 文 号: | 雨环罚告字〔2020〕8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7-14 | 名 称: | 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马鞍山威钛科技有限公司) |
| 关 键 词: | 马鞍山威钛科技有限公司 | ||
| 索 引 号: | K16364824/202009-00316 |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
| 文 号: | 雨环罚告字〔2020〕8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7-14 |
| 名 称: | 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马鞍山威钛科技有限公司) |
| 关 键 词: | 马鞍山威钛科技有限公司 |
雨环罚告字〔2020〕8号
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马鞍山威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07564066X0(1-1)
法定代表人:杨帅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永庆路50号2栋
经我局2020年6月16日、17日,对你公司现场检查和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2019年7月,租赁马鞍山市宝庆精密模具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违法建设配重块生产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第44号),该生产线项目属于第二十二类“金属制品业”第67项“金属制品加工制造”中“其他(仅组装的除外)”的项目,应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但你公司未对该项目履行环评审批手续,即投入建设生产累计投入生产设备购置总额420000元。
以上违法事实有:1、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2、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对杨帅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1份;3、《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雨环责改〔2020〕15号)及送达回执;4、马鞍山威钛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杨帅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字);5、马鞍山威钛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项目设备清单;6、现场检查照片、视频资料等证据为凭。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19〕42号)的规定并参照《马鞍山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公司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违反环评制度,未依法办理配重块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擅自投入建设,按照你公司配重块设备制造生产项目建设已投资设备总额420000元的2%进行处罚,计处罚人民币捌仟肆佰元整(小写:¥84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公司如有异议,可以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的,视为你公司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对你公司拟作出的罚款人民币捌仟肆佰元整(小写:¥8400元) 的处罚决定符合听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公司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你公司如果要求听证,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你公司放弃听证要求。
联系人:王继军 电话:0555-2330802
地 址:雨山区行政中心南4楼413 邮政编码:243011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