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80300891/202007-00006 组配分类: 数据发布
发布机构: 雨山区统计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名       称: 雨山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关  键 词: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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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山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3251            信息来源:  雨山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20-07-16  10:55

雨山区统计局

雨山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皖政〔2018〕18号)、《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马政〔2018〕20号)和《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雨政[2018]25号)要求,我区开展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区境内从事二、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区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取得了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查清了我区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雨山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677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185个,增长5.3%;产业活动单位954个,增加114个,增长13.6%;个体经营户10600个,增长10.9%(详见表1-1)。

1-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3677

3172

237

87

181

954

153

801

10600

830

9770

100.0

企业法人

86.3

机关、事业法人

6.4

社会团体

2.4

其他法人

4.9

二、产业活动单位

100.0

第二产业

16.0

第三产业

84.0

三、个体经营户

100.0

第二产业

7.8

第三产业

92.2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131个,占30.8%;制造业441个,占12.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16个,占11.3%。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5035个,占47.5%;住宿和餐饮业1643个,占15.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250个,占11.8%(详见表1-2)。

1-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

比重(%)

数量()

比重(%)

合 计

3677

100.0 

10600

100.0 

采矿业

5

0.1

0

0.0

制造业

441

12.0

341

3.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

0.1

1

0.0

建筑业

299

8.2

488

4.6

批发和零售业

1131

30.8

5035

47.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09

3.0

1165

11.0

住宿和餐饮业

79

2.1

1643

15.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0

2.7

86

0.8

金融业

11

0.3

房地产业

177

4.8

60

0.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16

11.3

133

1.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17

3.2

9

0.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1

0.6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22

3.3

1250

11.8

教育

153

4.2

58

0.5

卫生和社会工作

73

2.0

53

0.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90

2.4

269

2.5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28

8.9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3172个,比2013年末增加119个,增长3.9%;行政事业单位法人237个,增加22个,增长10.2%;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法人268个,增加44个,增长19.6%。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84718人,比2013年末减少291人,减少0.3%,其中女性从业人员30689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372350人,减少6150人,下降1.6%;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355789人,增加122689人,增长52.6%。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308381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31168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8695人,占22.1%;建筑业13212人,占15.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2073人,占14.3%。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1558人,占43.6%;住宿和餐饮业5455人,占20.6%;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452人,占13.0%(详见表2-1)。

表2-1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84718

30689

26531

12183

采矿业

783

452

制造业

18695

5675

951

39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36

188

建筑业

13212

2405

853

81

批发和零售业

7051

3215

11558

572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359

924

2266

250

住宿和餐饮业

3239

2068

5455

304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300

784

215

99

金融业

174

92

房地产业

4107

1844

168

7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2073

3417

342

145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892

461

26

1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48

14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853

431

3452

1608

教育

5915

3531

215

139

卫生和社会工作

2642

1874

189

11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959

520

822

49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7560

2660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43.91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21.8%,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78.2%。法人单位负债合计534.56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15.8%,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84.2%。

2018年,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534.84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47.3%,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52.7%(详见表3-1)。

3-1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843.91

534.56

534.84

采矿业

4.15

1.51

2.54

制造业

136.73

57.29

202.1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2.98

8.04

8.35

建筑业

30.05

17.43

39.78

批发和零售业

65.95

37.11

151.5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9.23

6.38

8.66

住宿和餐饮业

6.11

4.77

5.0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1.31

4.00

12.30

金融业

房地产业

224.54

190.29

46.0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46.72

113.39

17.4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70.24

49.10

32.3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68

4.32

0.44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0.64

0.29

0.70

教育

25.26

6.63

2.52

卫生和社会工作

7.82

3.81

3.5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64

1.02

0.8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2.73

28.72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合计数不含金融业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四、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448个,从业人员20014人。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5个,制造业441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个,分别占1.1%、98.4%和0.5%。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通用设备制造业行业、金属制品业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行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8.1%、13.4%和9.8%。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3.9%,制造业占93.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2.7%。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通用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9.0%、9.5%和8.1%(详见表4-1)。

4-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448

20014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5

783

非金属矿采选业

0

0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其他采矿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13

186

食品制造业

6

194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3

366

纺织业

6

89

纺织服装、服饰业

23

1629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3

135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3

18

家具制造业

1

13

造纸和纸制品业

6

185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1

125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

44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1

132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5

1335

医药制造业

1

3

化学纤维制造业

1

2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7

672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44

1909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0

602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7

600

金属制品业

60

1123

通用设备制造业

81

5811

专用设备制造业

36

1158

汽车制造业

6

82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

122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8

111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9

1396

仪器仪表制造业

2

25

其他制造业

4

3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6

358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5

238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

63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

473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3.86亿元,负债合计66.8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2.98亿元(详见表4-2)。

4-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53.86

66.84

212.98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4.15

1.51

2.54

非金属矿采选业

 

 

 

其他采矿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0.72

0.36

1.08

食品制造业

0.21

0.17

0.46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2.09

0.68

1.93

纺织业

0.18

0.13

0.28

纺织服装、服饰业

3.04

1.05

3.99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73

0.49

1.09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0.03

0.01

0.06

家具制造业

0.02

0.00

0.08

造纸和纸制品业

1.35

0.86

2.07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0.27

0.11

0.21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0.41

0.28

0.03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4.41

0.75

8.41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1.47

3.44

18.84

医药制造业

0.00

0.00

0.01

化学纤维制造业

0.01

0.01

0.01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5.58

3.21

4.25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2.21

6.21

18.11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9.40

3.50

21.39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38

2.96

5.07

金属制品业

4.75

2.42

5.10

通用设备制造业

23.61

13.06

29.21

专用设备制造业

10.36

5.73

5.18

汽车制造业

0.67

0.48

0.14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0.22

0.15

0.04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0.61

0.28

0.50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0.85

4.25

10.02

仪器仪表制造业

0.18

0.13

0.20

其他制造业

0.13

0.10

0.11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9.58

6.35

63.67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29

0.12

0.57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4.88

3.10

0.88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8.10

4.94

7.47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五、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299个,从业人员13212人。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18.4%,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3.1%,建筑安装业占25.7%,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32.8%。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48.5%,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6.1%,建筑安装业占18.4%,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7.0%(详见表5-1)。

 

5-1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99

13212

房屋建筑业

55

6414

土木工程建筑业

69

2133

建筑安装业

77

2425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98

224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05亿元,负债合计17. 4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9.78亿元(详见表5-2)。

5-2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30.05

17.43

39.78

房屋建筑业

13.40

9.09

20.28

土木工程建筑业

7.72

3.66

6.47

建筑安装业

5.26

2.85

7.24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3.67

1.82

5.78

六、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131个,从业人员7051人。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75.2%,零售业占24.8%。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69.9%,零售业占30.1%(详见表6-1)。

6-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131

7051

批发业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9

8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13

1042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56

223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8

71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4

52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360

2163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205

932

贸易经纪与代理

18

58

其他批发业

48

302

零售业

 

 

综合零售

31

378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72

291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39

136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9

66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4

456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51

482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31

182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25

78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8

5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5.95亿元。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7.38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57亿元。负债合计37.1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1.57亿元(详见表6-2)。

6-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65.95

37.11

151.57

批发业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0.51

0.45

0.45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5.22

3.09

31.07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0.65

0.50

1.0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0.50

0.44

0.63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0.56

0.23

0.26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34.12

22.37

92.81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3.62

2.16

5.34

贸易经纪与代理

0.19

0.18

0.47

其他批发业

2.01

1.37

4.56

零售业

 

 

 

综合零售

0.85

0.89

1.87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0.86

0.61

0.80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0.30

0.29

0.4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0.14

0.02

0.26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24

0.70

1.68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3.58

2.61

7.54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0.94

0.68

1.25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0.41

0.32

0.23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0.23

0.22

0.84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09个,从业人员2359人(详见表7-1)。

7-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09

2359

道路运输业

66

966

水上运输业

11

186

航空运输业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5

28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22

254

邮政业

5

92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23亿元。负债合计6.3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66亿元(详见表7-2)。

7-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9.23

6.38

8.66

道路运输业

2.90

1.76

3.06

水上运输业

1.07

0.25

1.29

航空运输业

0.00

0.00

0.00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0.10

0.03

0.10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4.24

3.43

1.72

邮政业

0.91

0.90

2.49

 

八、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79个,从业人员3239人。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2.9%,餐饮业占67.1%。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14.0%,餐饮业占86.0%(详见表8-1)。

8-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79

3239

住宿业

26

452

旅游饭店

2

242

一般旅馆

24

210

其他住宿业

 

 

餐饮业

53

2787

正餐服务

42

2685

快餐服务

3

4

饮料及冷饮服务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3

82

其他餐饮业

5

1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6.11亿元。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2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4.79亿元。负债合计4.77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5.08亿元(详见表8-2)。

8-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6.11

4.77

5.08

住宿业

1.32

1.20

0.45

旅游饭店

0.69

1.09

0.26

一般旅馆

0.63

0.12

0.19

其他住宿业

0.00

0.00

0.00

餐饮业

4.79

3.57

4.63

正餐服务

4.76

3.56

4.53

快餐服务

0.00

0.00

0.00

饮料及冷饮服务

0.00

0.00

0.00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02

0.01

0.08

其他餐饮业

0.00

0.00

0.01

九、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00个,从业人员2300人(详见表9-1)。

 

9-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00

2300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3

400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8

284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9

161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31亿元。负债合计4.0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30亿元(详见表9-2)。

 

9-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1.31

4.00

12.30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3.88

1.30

3.19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11

0.52

1.1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31

2.18

8.00

十、金融业

2018年末,全区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11个,从业人员174人(详见表10-1)。

10-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1

174

货币金融服务

6

138

资本市场服务

2

22

保险业

2

8

其他金融业

1

6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汇总范围包括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监管的单位和监管范围之外从事金融行业的单位。

十一、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77个。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4个,物业管理企业69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53个,房地产租赁经营企业11个。

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4107人。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212人,物业管理企业2639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95人,房地产租赁经营61人(详见表11-1)。

11-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77

4107

房地产开发经营

44

1212

物业管理

69

2639

房地产中介服务

53

195

房地产租赁经营

11

61

其他房地产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224.54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218.74亿元,物业管理企业2.55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51亿元,房地产租赁经营2.74。负债合计190.2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6.02亿元(详见表11-2)。

11-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24.54

190.29

46.02

房地产开发经营

218.74

185.86

43.85

物业管理

2.55

1.93

1.74

房地产中介服务

0.51

0.17

0.22

房地产租赁经营

2.74

2.33

0.21

其他房地产业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15个,从业人员12073人。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9.2%,商务服务业占90.8%。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4.0%,商务服务业占96.0%(详见表12-1)。

12-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415

12073

租赁业

38

477

商务服务业

377

1159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6.72亿元。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70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6.02亿元。负债合计113.3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41亿元(详见表12-2)。

12-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46.72

0.40

1.05

租赁业

0.70

112.99

16.37

商务服务业

146.02

113.39

17.41

十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117个,从业人员1892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16个,从业人员1892人(详见表13-1)。

13-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16

1892

研究和试验发展

22

84

专业技术服务业

76

1665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8

14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0.24亿元,负债合计49.1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32.3亿元(详见表13-2)。

1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70.24

49.10

32.30

研究和实验发展

0.32

0.13

0.20

专业技术服务业

69.52

48.84

31.74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0.40

0.13

0.36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21个,从业人员348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4个,从业人员112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68亿元,负债合计4.3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44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87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0.45亿元。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22个,从业人员853人(详见表15-1)。

表1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22

853

居民服务业

51

482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57

246

其他服务业

14

12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64亿元,负债合计0.2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70亿元(详见表15-2)。

表15-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0.64

0.29

0.70

居民服务业

0.19

0.06

0.26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0.35

0.18

0.33

其他服务业

0.10

0.05

0.11

十六、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教育法人单位153个,从业人员5915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6个,从业人员3704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0亿元,负债合计0.6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0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4.17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0.46亿元。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60个,从业人员2369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1个,从业人员954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61亿元,负债合计2.4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7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4.21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94亿元。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90个,从业人员959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3个,从业人员166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7亿元,负债合计0.9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83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37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34亿元。

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区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328个,从业人员7560人。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2.56亿元。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4.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5.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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