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6385692/202006-00027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雨政办〔2020〕12号
成文日期: 2020-05-25 名       称: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 0555-2322637 关  键 词: 秸秆禁烧
政策咨询机关: 王继军
索  引 号: K16385692/202006-00027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雨政办〔2020〕12号
成文日期: 2020-05-25
名       称: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  键 词: 秸秆禁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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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电话: 0555-2322637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4458            信息来源: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05-25  16:1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雨山区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5月25日

 

雨山区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控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废弃物露天焚烧行为(以下简称“秸秆禁烧”),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全面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根据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禁烧责任制,强化全年常态化管控,建立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机制,实现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的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监管,确保秸秆焚烧火点数量逐年下降,确保秸秆禁烧重点时段“零火点”,确保全区环境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内容:在往年抓好农田范围内秸秆禁烧的基础上,今年增加荒草、垃圾等废弃物禁烧管控。

(二)重点时段:实行全年禁烧秸秆,重点禁烧时段是夏收夏种与秋收秋种时节和冬季烧荒重点时段(5月中旬至7月中旬、9月中旬至12月底)以及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敏感时段。

(三)重点区域:实行全区域秸秆禁烧。在做好全面禁烧工作的基础上,重点保障以下区域管控:(1)向山镇辖区;(2)佳山乡辖区;(3)采石街道辖区。

(四)重点要求: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保障重点区域全天候巡查,全面防控和及时处置秸秆焚烧现象;其他时段要实施禁烧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不间断巡查管控。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区直有关部门,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要求,建立健全“区负责、部门联动、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为主、村(社区)组落实、农户联防”禁烧网格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村(社区)、村民组三级管理网格主体责任,完善“区包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包村(社区)、村(社区)包村民组”包保责任制,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坚持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实行点位布控、分片包干、轮流作业、组建应急队、派出流动哨等方式,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焚烧行为。

(二)强化包保督查。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区督查办负责全区秸秆禁烧督查工作。成立重点区域3个“一对一”督查小组:区农水局督查向山镇、区住建交运局督查佳山乡、区城管局督查采石街道,具体负责督查区域秸秆禁烧工作落实、宣传发动、网格化管理、巡查监管等情况,重点检查有无焚烧火点和焚烧痕迹。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点和焚烧痕迹要及时定位、拍照取证并进行登记,第一时间通报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督责任单位迅速安排人员扑灭火点,并依法对违法行为严肃处理。

(三)强化分类管控。各乡镇、街道要与种植规模在50亩以上的粮油种植主体逐个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明确禁烧责任。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推行农户自我管控,积极推行“联户联保”机制,降低行政成本,实现有效管理。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做好劳动力缺乏、经济困难群众帮扶服务,解决抢收抢种时期秸秆清运离田问题,化解工作矛盾。

(四)强化源头管控。要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强对离田秸秆的跟踪管理,确保离田秸秆及时收储至各堆放转运点。要深化秸秆机械化粉碎全量还田,做好还田秸秆深耕、深翻,严格采取限茬措施。对不能还田的,属地政府要集中组织离田,做到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堆放,同步做好田埂荒草清理。以村组网格为单位,及时对秸秆粉碎还田、打捆收储、离田清运、田埂荒草清理等进行验收,消除禁烧隐患。

(五)强化禁烧常态化管理。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发挥基层网格作用,压实管控责任,全面落实各项管控措施。要坚持重点时段管理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禁烧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特别是冬春季烧荒、清明冬至烧纸等特殊时段,要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做到禁烧监管全年不放松。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初、9月初)

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要及时召开秸秆禁烧工作会议,成立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巡查队伍,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责任制度,制定印发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并与村、社区和50亩以上种植大户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全面部署本年度秸秆禁烧工作任务。

(二)全面禁烧阶段(5月中旬—7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下旬)

秸秆禁烧期间,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区直有关单位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全面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焚烧秸秆行为;设立举报电话和信息员,做好信息反馈和报送工作;按照“及早发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的原则,科学处置秸秆焚烧火情。区直有关部门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指导、督查、检查。

(三)检查总结阶段(7月底和12月底)

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区直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包保和巡查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履行职责,严防死守,保证年度禁烧和综合利用任务圆满完成。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报送两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情况,特别是国家和省卫星监测发现火点问题的原因教训,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不断提高秸秆禁烧监管能力和工作质量。

五、工作分工

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对禁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信息收集、情况通报和考核评估工作,同时对全区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执法检查;

区农水局负责农作物面积的统计、秸秆利用技术的推广工作,努力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区发改委负责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和争取国家秸秆利用项目资金工作;

雨山公安分局负责打击蓄意焚烧秸秆涉嫌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和阻碍公务人员执行秸秆禁烧监督管理工作等违法行为;

区财政局负责筹措秸秆禁烧的奖补资金,做好奖补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秸秆焚烧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

区城管局协助乡镇(街道)联防和劝阻工作,在重点时段加强辖区秸秆焚烧巡查监管;

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学生进行秸秆禁烧的宣传教育工作;

区委宣传部要利用各种媒体、各种方式,加大秸秆禁烧工作重要意义、技术信息利用的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秸秆禁烧的工作氛围。

区政府对各乡镇(街道)秸秆禁烧工作实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禁烧工作不力的,区政府将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问责。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要把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对村(社区)干部的绩效考核,与绩效考核奖金挂钩。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成立秸秆禁烧领导小组,成员为各责任分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分局大气办。各乡镇、街道、雨山开发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具体责任人。秸秆禁烧工作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信息通报制度,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

(二)全面履职尽责。区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督导工作。各乡镇、街道、雨山开发区管委会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制定工作方案,层层签订责任状,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高标准严要求 严防死守。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秸秆禁烧,做好日常督查和执法工作,大气办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的氛围。要采取发布公告、印发公开信、发送手机短信、出动宣传车、张贴横幅标语、与农户和农机手签订禁烧承诺书、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把秸秆禁烧工作宣传到农户,引导农民增强环保意识,自觉禁烧秸秆,鼓励举报焚烧秸秆行为。要加大禁烧期间宣传报道的力度,及时宣传好的做法,对随意焚烧秸秆的负面典型要及时曝光,强化警示作用。

(四)严格考核奖惩。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围。严惩“第一把火”,对发生全省“第一把火”的全区通报批评,因禁烧工作不力等被省政府通报批评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区主要领导在市级媒体公开检查,事发地主要负责人责任将被严肃追责问责。对重点区域出现焚烧秸秆现象、辖区内农作物种植面积火点数超过1个的地区,区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当地主要负责人。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肃处理在疑似火点核查中弄虚作假、不严不实的行为。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70条、第94条规定,对焚烧秸秆行为罚款2000元,对阻扰执法,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加强应急处置。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区直有关单位,要健全秸秆禁烧预警制度,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发布秸秆禁烧应急预警,调度监管力量,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控。健全火情快速处置制度,建立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灭火器材,按照“及早发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的原则,科学处置秸秆焚烧火情。相邻地区组织开展联合巡查执法行动,提高突发火情应急响应能力。健全事后调查处理制度,第一时间调查取证火点相关情况,及时上报调查处理情况,特别是国家和省卫星监测发现的火点情况。

 

 

 

附件:1.雨山区2020年秸秆禁烧领导小组

2.雨山区2020年重点时段秸秆禁烧工作督查案\

3.雨山区2020年午季(秋季)秸秆焚烧火点情况

4.秸秆禁烧致全区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5.关于秸秆禁烧工作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附件1

雨山区2020年秸秆禁烧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全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调整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名单如下:

组  长:沈春霞       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副组长:王  维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薛明飞       区政府副区长

袁  奇       区政府副区长

邓明发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张  娟       区委组织部

汪  杭       区委宣传部

张  锋       区发改委

童朝玉       区教育局

张  杰       区司法局

陈振家       区财政局

汤  杰       区住建交运局

吴继飞       区农水局

陈丰顺       区应急管理局

杨  斌       区城管局

王  昌       雨山经开区

李  祺       向山镇

朱  江       佳山乡

汪  杨       雨山街道

车恒贵       平湖街道

王孝俊       安民街道

计  震       采石街道

谢德胜       雨山公安分局

王继军       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继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农作物秸秆禁烧日常工作由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区农水局协助。

 

附件2

雨山区2020年重点时段秸秆禁烧工作督查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年重点时段秸秆禁烧工作,根据雨山区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秸秆禁烧督查方案。

一、督查分组

按照分片包干、“一对一”督查的原则,全取共分三个督查组:

第一组:区农水局负责督查向山镇

第二组:区住建交运局负责督查佳山乡

第三组:区城管局负责督查采石街道

各组负责人及成员由各单位自行安排,报区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督查内容

主要督查所负责区域秸秆禁烧工作落实、宣传发动、网格化管理、巡查监管等情况,重点检查有无焚烧火点和焚烧痕迹。

三、督查时间和方式

1.重点时段督查时间:

午季重点禁烧时间(5月中旬至7月中旬)

秋季重点禁烧时间(9月中旬至12月下旬)

2.督查频次:原则上每日督查三次,上午、下午、晚上各一次,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安排。

督查方式:主要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

四、督查要求

1.各督查组要切实负起责任,真督查、敢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点和焚烧痕迹要及时定位、拍照取证并进行登记,同时督促相关部门迅速进行查处。

2.重点督查时段各督察组要于次日上午8:00前将前日检查的火点数、相关责任人查处情况等报区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各督查组负责人、成员名单及联络人名单(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5月26日前报区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 任国佑电话:2322637

 

附件3

雨山区2020年午季(秋季)秸秆焚烧火点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卫星遥感监测结果及省、市现场巡查督查、自巡查情况,  月  日,全区秸秆焚烧火点情况统计表:

序号

乡镇、街道

秸秆焚烧火点数

卫星遥感

省巡查

市巡查

自巡查

合计

备注(点位)

1

向山镇

 

 

 

 

 

 

2

佳山乡

 

 

 

 

 

 

3

采石街道

 

 

 

 

 

 

4

雨山经开区

 

 

 

 

 

 

5

雨山街道

 

 

 

 

 

 

6

安民街道

 

 

 

 

 

 

7

平湖街道

 

 

 

 

 

 

 

 

 

 

 

 

 

 

 

 

 

 

 

 

 

 

合计

 

 

 

 

 

 

备  注

请各单位每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当天秸秆焚烧火点数。

邮箱:1040288086@qq.com.2322037章峰

 

 

 

附件4

秸秆禁烧致全区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亲爱的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

鲜花盛开的五月,也是收获的季节。小麦油菜进入了收割期。雨山区作为城市的主城区,根据要求农作物的秸秆要综合利用,严禁焚烧。

焚烧秸秆危害很大。首先是污染空气,危害人体健康。二是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四是焚烧秸秆所形成的滚滚烟雾,产生大量二氧化碳,严重污染大气,加剧气候的温室效应。

农作物秸秆是可以综合利用的,例如发电、还田作为肥料、牲口的饲料、蘑菇的基料等等,各级政府都出台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70条、第94条规定,对焚烧秸秆行为罚款2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秸秆综合利用的政府将给予补助。

广大农民朋友们,“一人把关一处安,众人防火稳如山”,我们要响应号召,要把作物秸秆充分利用,不要再焚烧农作物秸秆。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减少环境污染和灾害,美化我们的家园,为建设美好家园作出贡献!

 

 

雨山区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5

关于秸秆禁烧工作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你们好!

首先向你们致以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

又是一个收获的季节,但令人遗憾的是,每当收获的季节,空气中就总会有些呛人的烟味,甚至雾霾,这反常现象和焚烧秸秆关系很大。秸秆焚烧危害性很大:首先秸秆焚烧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导致空气中有大量的CO、CO2、SO2等有毒有害气体,特别是对正在成长中的孩子们影响更大。二是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直接影响民航、铁路、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引发交通事故。三是秸秆焚烧容易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70条、第94条规定,对焚烧秸秆行为罚款2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秸秆综合利用的政府给予补助。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前,我区正在大力推广直接还田、堆肥、种植蘑菇等利用技术,变废为宝。希望家长朋友们积极响应号召,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进一步强化秸秆综合利用意识,确保“不烧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以实际行动影响和教育学生,增强他们的环保意识,为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雨山区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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