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37313546/202006-00002 | 组配分类: |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农水局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雨山区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 |
| 关 键 词: | 农水局 | ||
| 索 引 号: | 737313546/202006-00002 |
| 组配分类: |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农水局 |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
| 名 称: | 雨山区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
| 关 键 词: | 农水局 |
雨山区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为规范有效实施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根据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和区民生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区现代都市农业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需求,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和管理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农村持续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20年,全区培训新型职业农民50人(具体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均为专业生产型职业农民(电商),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在全区(含市经开区)范围内实施,区农水局负责对象遴选推荐和后续管理服务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确定培训对象
专业生产型(电商)主要培训以种养苗木花卉、葡萄种植、水产养殖、水生蔬菜为主的农业企业中从事农产品电子商务的人员。培训对象遴选条件:长期稳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龄不超过60周岁、有电脑和智能手机应用基础。培训对象遴选遵循立足产业、农民自愿的原则。区农水局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会推荐、乡镇初审、区农水局确定的程序择优确定。2018、2019年已培训的职业农民今年不再培训。
(二)遴选培训机构
培训机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农民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培训机构由区农水局会同区财政局采取政府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备案。区农水局要与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2020年培训合格并通过验收后,可与培训机构续签一年合同。
(三)明确培训内容
按照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的要求,紧扣需求,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和课程,培训内容要符合我区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广泛征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需求,鼓励采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点单式”培训。培训内容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三部分,综合素养课重点培训新型职业农民素养、涉农政策法规、现代生态农业建设、农业生态环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品牌化经营、市场营销、“互联网+”农业、现代农业经营与管理、农民手机应用技能等内容。专业能力课重点培训重点培训农产品电子商务知识、网络店铺建设、产品包装、客户服务、网络店铺营销等内容。能力拓展课结合实训基地实践,根据培训对象需求有针对性地安排课程,强化新技术、新成果、新装备的推广应用,着力提升技术技能、为农业生产提供专业化服务的能力水平。
(四)规范培训方式
实行分类型、分专业、分阶段、重实训、强服务的培训方式。专业生产型(电商)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8学时,其中理论课培训16学时,实践课32学时(含参观学习)。为提高培训效果,原则上每期培训班不超过50人;结合农业生产周期、农时季节和农民对技术需求等,分时段培训;注重实践技能操作,做到系统知识培训与跟踪指导服务相结合、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本地培训与异地培训相结合等方法开展培训,提高学员的参与性、互动性和实效性。
(五)做好考试考核工作
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采取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相结合方式,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区农水局审定。对考核合格者,由培训机构颁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对培训合格的电商人才进行统计造册。
四、实施步骤
(一)精心制定方案(4月中下旬)。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安徽省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及时分解落实培训任务,认真制定整体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等。二是制定分专业培训方案。由区农水局牵头组织培训机构和专业人员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和培训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职业农民特点和生产经营需要,制定分专业培训方案。方案要反映每个专业的培训目标、培训任务、培训机构、培训对象、培训课程、培训时间(具体培训时段)、培训方式、教材教师、考核发证和组织管理等工作内容。上述两个方案要及时行文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备案。三是制定教学计划。培训机构根据专业培训方案,制定每期培训班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主要反映教学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及人数、培训日程(含具体课程设置、培训时间)、教材教师、教学管理、考核发证等方面的内容,报经区农水局批复后实施,做到“一班一计划”。
(二)认真开展培训(5月上旬至10月上旬)。培训机构严格按照整体实施方案、分专业培训方案和教学计划开展培训,严把培训时间和质量关,提高培训质量。遴选专业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和教学经验丰富、语言表达能力强、深受农民欢迎的专家、教授、农技推广人员,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优秀管理和技术人才、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等为授课教师,每期培训班至少聘请1名以上省级以上师资库成员。优先选择部省统编教材,并保证参训学员人手一套省级以上统编教材(公共课教材10种以上和专业技能课教材3-5种)。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每期培训班要建立5项制度:即班主任制度(每班确定一名班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第一堂课制度(区农水局安排人员上第一堂课,宣讲政策,并了解培训工作安排和学员需求等情况);学员培训考勤制度(实行学员每天签到);满意度调查制度(最后一堂课,由区农水局安排人员组织学员开展满意度评价,了解培训效果);培训台账制度(建立培训台账、培训过程影像资料等培训档案)。同时,抓好培训班日常管理和服务等。
(三)开展认定管理(10月中下旬)。培训结束后,区农水局按照要求,开展认定、颁发证书、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并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落实跟踪联系服务和扶持政策。
(四)做好总结工作(11月)。区农水局在项目验收基础上,认真做好总结工作,总结于11月15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并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绩效评价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培训项目实施情况年度自查自评工作。
(五)组织开展验收。区农水局要加强项目管理,制定验收办法,及时进行验收。培训机构在完成培训任务后,及时向区农水局提出验收申请,区农水局会同区财政局按照有关要求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对存在问题的待整改后再验收,直至合格。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雨山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督查调度,将民生工程纳入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有效推进。
(二)强化资金保障。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奖补资金管理细则》(财农[2016]609号)要求,及时拨付奖补资金,专业服务型(电商)培训按人均1500元。要建立资金预拨机制,培训合同订立后,区农水局预拨70%补助资金,培训结束后,区农水局和区财政局根据培训考核验收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再拨付30%的余款。对验收不合格的,要收回预拨的资金,并取消以后年度培训资格。培训机构对新型职业农民进行免费培训,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区农水局要建立项目资金专账,确保专款专用,规范使用,坚决杜绝“挤、占、腾、挪”项目资金现象。落实项目资金审计制度,培训项目结束后,一律进行项目审计,切实把民生资金管好用好,用出效益。
(三)提高培训质量。注重整合资源,强化培训条件建设,充分利用各级农广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院校、农垦等公益性教育培训资源,积极开发利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示范园区等社会化教育培训资源。抓好培训机构认定管理,探索建立培训机构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培训机构具备适应培训要求的条件和能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开展师资能力提升培训,探索建立培训教师动态管理机制,保障师资质量。积极开发全国规划统编培训教材,建立以部、省统编教材为主,其他正规出版教材和地方编印特色教材为补充的教材使用格局,保障教材质量。加强农民田间学校建设,鼓励依托农民田间学校、国家和省现代农业示范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建立实训基地,确保每个专业建立一个实训基地。
(四)强化监管评价。区农水局会同区财政局要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管和指导,建立学员培训质量随机抽检机制和培训现场暗访机制,并将抽检和暗访结果作为对培训机构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反规定的培训机构,严肃处理,收回补助资金直至取消培训资格。建立月报告制度,自2020年5月起,每月2日前将培训进度情况报送区农水局。做好农业农村部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充分利用其开展监管和服务。建立绩效管理制度,完善绩效评价办法,在全市绩效考核中位居倒数两名并被批评的培训机构取消培训资格。
(五)做好宣传工作。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政策的宣传,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各类媒体和简报,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成功做法和先进典型,并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力争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宣传,积极营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良好氛围。
(六)建立政策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印发〈雨山区农业小额保证保险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雨农〔2016〕19号),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扶持,重点在土地流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补贴、保险、产业扶持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创办各类经营实体。根据《关于印发〈雨山区新型农民培训跟踪服务制度〉的通知》(雨农〔2016〕35号),农技人员要做好跟踪服务,将职业农民培训对象遴选为基础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的科技示范户,实行农技人员与其对接服务。跟踪服务专业生产型农民为1年,电商人才跟踪服务由培训机构和区农水局负责落实,实行培训教师与区农水局双联系。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与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相衔接机制,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