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72830370/202005-00017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佳山乡 文       号: 佳政〔2020〕2号
成文日期: 2019-05-19 名       称: 佳山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
政策咨询电话: 2762014 关  键 词: 应急预案
政策咨询机关: 孙采菱
索  引 号: 772830370/202005-00017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佳山乡
文       号: 佳政〔2020〕2号
成文日期: 2019-05-19
名       称: 佳山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
关  键 词: 应急预案
政策咨询机关: 孙采菱
政策咨询电话: 2762014

佳山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159            信息来源:  佳山乡         发布时间:  2019-12-02  11:46

 

一、总则

()编制目的。指导乡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乡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加强和规范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确保本乡农村供水安全,结合本乡的供水实际,制定本预案。

()工作原则。乡村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其他危害。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一般事故由乡统一领导和部署,重、特大事故必须逐级上报,服从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乡农村因突发性供水事件造成的大范围或长时间不能正常供水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组织机构。成立佳山乡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佳山乡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乡农村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成立佳山乡农村供水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乡应急供水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分管领导担任、党政办、民政办、建设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办事机构。佳山乡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佳山乡农业综合服务站,并成立乡农村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本乡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调联络乡农村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遇供水突发事件时,及时了解情况,佳山乡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乡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职责分工

1.乡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职责

(1) 贯彻落实各级政府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及时了解掌握乡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向区政府和区农水局及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3)审定全乡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4)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公安、水利、环保、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街道应急供水各项工作。

2.乡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全乡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乡农村供水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领导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公安、水利、环保、卫生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协助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区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发布工作。

三、运行机制

建立完善的供水突发事件预警、报告、处置机制,在乡农村供水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履行各部门职责,团结协作、高效运转,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报告、处置工作。

()预警机制。乡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要切实加强日常供水全过程的管理,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水源水环境、供水水质、地下水位变动等情况,并按规范要求定期检测分析,出现非正常情况提前预警,逐级上报。

()报告制度。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必须保持电话畅通,遇突发事件,立即响应;确定事件真实状况后逐级上报,并对事故进展情况定期续报;确保上报情况及时、准确。

1.情况报告:对乡农村供水突发事件报告,必须坚持迅速、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报告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特殊情况根据上级领导要求汇报。

2.报告主要内容: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3.终止程序:上级有关部门或应急机构根据时间处置进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程序,并在程序终止一个月内提交书面报告。总结报告要就事件基本情况、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进行全面分析、评价,并总结主要经验教训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等。

()信息发布。对供水中的突发事件,停水期间,要向全村委会进行节水宣传教育,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并最大限度稳定群众的恐慌心理。

四、应急保障措

为切实保障供水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置,各参与部门必须协调配合、全力支持。

()组织保障。乡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要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供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通信与信息保障。各级乡、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值班电话,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通信设备。配备必要的无线通线器材,确保应急状态下应急指挥部与各有关部门及现场各应急抢险队伍之间的联络畅通。

()人力资源保障。加强维护应急队伍建设,培养业务精、吃苦耐打硬仗的专业技术人员,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队伍培训,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等级的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应急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积极参加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五、应急结束

当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当地应急领导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当地政府进-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六、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供水安全应急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单位和乡村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应向上级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应急领导机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二)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政府负责。需要市、区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政府提出请求,逐级上报。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指导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各有关部门对参加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佳山乡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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