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85799/202509-00095 | 组配分类: | 申请租金减免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住建交运局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申请租金减免 | |
| 关 键 词: | 申请租金减免 | ||
| 索 引 号: | K16385799/202509-00095 |
| 组配分类: | 申请租金减免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住建交运局 |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
| 名 称: | 申请租金减免 |
| 关 键 词: | 申请租金减免 |
1.申请和审批
(1)提交申请。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由户主或其配偶向户籍所在地社区领取《马鞍山市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按照规定填写后交社区,同时提交规定的附件材料;城镇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引进人才由单位统一到单位所在社区领取《马鞍山市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按照规定填写后交工作单位,同时提交规定的附件材料。
(2)社区或单位受理,核实。社区或单位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并检查材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同时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就业,现住房等情况进行核实。
(3)街道初审,公示。街道办事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规的,街道办事处将申请人家庭情况在其所在社区或单位进行公示。
(4)区房管部门审核房产。区房管部门对申请人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5)区民政局审核收入及家庭资产。区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对象收入和资产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用人单位配合民政部门对本单位申请对象的收入和资产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6)区住建交运局(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公示。区住建交运局(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情况在马鞍山日报或区政府网站公示。
(7)区住建交运局(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建档。区住建交运局(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经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进行分类建档。
2.申请时限:2023年6月1日-6月15日。
3.咨询电话:0555-2382032(区住建交运局房产管理中心)。
4.监督电话:0555-2382037(区住建交运局办公室)。
5.申请受理(办理)机构:区住建交运局房产管理中心
6.受理地点:西苑路18号现代置业4楼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