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95703492/202109-00033 | 组配分类: | 节能审查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发改委 | 文 号: | 雨发改〔2020〕38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3-25 | 名 称: | 关于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南山矿业公司“安徽省马鞍山市向山独立工矿区凹山总尾矿库环境影响区域避险安置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项目代码:2020-340504-48-03-001064] |
| 关 键 词: | 节能 | ||
| 索 引 号: | 595703492/202109-00033 |
| 组配分类: | 节能审查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发改委 |
| 文 号: | 雨发改〔2020〕38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3-25 |
| 名 称: | 关于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南山矿业公司“安徽省马鞍山市向山独立工矿区凹山总尾矿库环境影响区域避险安置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项目代码:2020-340504-48-03-001064] |
| 关 键 词: | 节能 |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南山矿业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审查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南山矿业公司“安徽省马鞍山市向山独立工矿区凹山总尾矿库环境影响区域避险安置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评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二、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耗量为3069.06吨标煤(当量值),7493.95吨标煤(等价值),主要能源种类包括:电力、天然气、新鲜水。其中电力年消耗量为2484.5万千瓦时;天然气年消耗量为1.28万立方米;新鲜水年消耗量为752.4吨。项目投入运行使用后的年综合能耗占我市“十三五”能耗增量控制目标的百分比为m=0.33%<1,且该项目不涉及生产,仅作为岩土输送及坝体加固,无项目产值及工业增加值,因此对我市“十三五”期间能耗增量控制目标产生影响较小。
三、建设单位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积极选用高效节能的用能产品和设备,例如:采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或《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中的产品和设备,主要设备应与其他配套设备生产能力匹配;将设备能效指标作为重要技术指标列入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二)进一步优化用能工艺,通过总流程的优化力求实现资源利用的优化,最大限度降低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物耗和能耗。
(三)建议你公司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在今后的施工建设过程中不断优化相关工艺,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并及时上报。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