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72830370/201911-00063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 发布机构: | 佳山乡 | 文 号: | 佳办〔2019〕49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9-11 | 名 称: | 关于超山村再次发生死亡人员冒领养老金事件的通报 |
| 关 键 词: | 通报 | ||
| 索 引 号: | 772830370/201911-00063 |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 发布机构: | 佳山乡 |
| 文 号: | 佳办〔2019〕49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9-11 |
| 名 称: | 关于超山村再次发生死亡人员冒领养老金事件的通报 |
| 关 键 词: | 通报 |
各村、社区:
近日,超山村再次发生死亡人员冒领养老金的事件,经调查核实,陈某,系超山村被征地农民,于2019年1月逝世,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领取至今年7月。由于村分管负责人夏军同志、劳动保障专管员刘英同志工作不细致,政策理解不全面,信息核查不及时,导致参保人陈某家属冒领6个月的养老金,现已全部追回。
此次事件不仅影响佳山乡社保工作在全区的年终考核,同时对佳山乡政府形象产生了负面影响。为彻底杜绝冒领养老金事件再次发生,现给予超山村夏军、刘英两位同志全乡通报批评。各村居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劳动保障工作,立即重新排查本辖区2019年的死亡人员名单,确定是否有错领、冒领养老金等类似的情况,共同维护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同时加大对社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社保工作的责任落实,确保社会保障这项民生工作真正惠及于民落在实处。
佳山乡党政办公室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