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91222454/201910-00004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审计局 | 文 号: | 雨审通〔2019〕20号 |
| 成文日期: | 2019-10-18 | 名 称: | 区审计局对区人社局原局长马旭波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审计通知书 | ||
| 索 引 号: | 791222454/201910-00004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审计局 |
| 文 号: | 雨审通〔2019〕20号 |
| 成文日期: | 2019-10-18 |
| 名 称: | 区审计局对区人社局原局长马旭波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审计通知书 |
区人社局并马旭波同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0月21日起,对区人社局原局长马旭波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延伸审计相关年度。请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含电子数据资料)必要工作条件,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
根据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定,请马旭波同志在审计组进点时提交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任职情况及区人社局的基本情况;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区人社局财政收支与财政管理情况;政府性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本人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审计组组长:李静
审计组副组长:杨俊
审计组成员:杨五九(主审)、杨俊、周巧
廉政监督员:杨俊
附件: 1.审计承诺书;
2.审计公示;
3.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告知书。
2019年9月2日
附件1
审计承诺书
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条、第三十五条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愿与你局配合,按要求如实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财政财务收支、会计资料和相关情况。
本单位对所提供资料和情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审 计 公 示
***************************
为坚持依法行政,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监督,促进审计机关廉政建设,现将有关审计事项公示如下:
一、审计项目
雨山区人社局原局长马旭波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
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三、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四、举报受理
区审计局受理举报事项
举报电话:2347942
地址:雨山行政中心南四楼 邮编:243000
年 月 日
附件3
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告知书
雨山区人社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规定,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对区人社局原局长马旭波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请你单位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一、综合管理方面
1.区人社局主要经济发展指标情况。
2.区人社局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等)。
3.区人社局领导班子职责分工,原局长马旭波同志在各类议事机构(委员会、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指挥部等)担任领导职务的文件。
4.区人社局工作规程、议事规则、重大经济决策程序以及区委、其他内部控制与管理制度方面的文件;区人社局工作要点;区人社局相关制度文件。
5.区人社局有关经济工作专题会议纪要。
6.区人社局签订的经济发展目标责任书及其完成情况。
7.区人社局目标年度工作总结。
8.机关设置、编制使用和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9.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和责任落实情况。
二、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方面
1.任期内,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意见的具体措施、成效及“三公经费”支出、管理情况。
2.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经济方针决策及部署情况,制定的宏观政策具体措施、出台的相关制度办法、推动政策落实的具体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
3.政府投资项目的研究决策、建设管理的总体情况;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实施、进展及绩效情况;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提高投资效益制定的具体政策措施、出台的相关制度。
三、财政管理和财政收支方面
1.任期内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报表及电子数据资料。
2.任期内资产的采购、管理、使用和处置明细事项。
3、单位制定的有关财务管理、业务管理、内部审计等内部管理制度,“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明细内容。
四、民生保障方面相关资料
五、行政审批方面相关资料
我们要求提供的资料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完成审计项目应当具备的资料,请你们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按时提供以上资料。
如果你单位没有提供或没有完整提供所列资料,应书面说明情况,并积极补充完备,否则将自行承担因没有提供资料或没有完整提供资料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如果认为所列资料超出了审计机关的权限范围和审计工作需要,请向审计组或审计机关反映。
对你们提供的资料,我们将严格遵守审计保密纪律,除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不得用于审计工作之外的目的。
对拒不提供资料的,我们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规定处理。
中共雨山区委审计委员会 雨山区审计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