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6385798/201905-00069 组配分类: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发布机构: 雨山区人社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名       称: 吸纳失业人员的企业实体认定条件
关  键 词: 就业
索  引 号: K16385798/201905-00069
组配分类: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发布机构: 雨山区人社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名       称: 吸纳失业人员的企业实体认定条件
关  键 词: 就业

吸纳失业人员的企业实体认定条件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202            信息来源:  雨山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19-05-31  18:01

 

一、政策法规依据

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法〔2014〕743号)

二、适用范围

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企业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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