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MASYS0012/201905-00025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残联 | 文 号: | 雨残联〔2019〕5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5-30 | 名 称: | 雨山区农村困难残疾群众帮扶行动实施方案 |
| 关 键 词: | 雨山区 残联 帮扶 | ||
| 索 引 号: | MASYS0012/201905-00025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残联 |
| 文 号: | 雨残联〔2019〕5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5-30 |
| 名 称: | 雨山区农村困难残疾群众帮扶行动实施方案 |
| 关 键 词: | 雨山区 残联 帮扶 |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马鞍山市“一县三区”农村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党办〔2018〕40 号)、区委区政府《雨山区农村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实施方案》(雨办发〔2019〕1号)文件精神,确保小康路上“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现结合我区残疾人工作实际,制定“雨山区农村困难残疾群众帮扶行动实施方案”。
一、帮扶对象
坚持以户为单位,以各乡镇、采石街道二级以上重度的农村困难残疾家庭为帮扶对象,落实扶残助残政策。
二、帮扶措施
1、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 给予本区持有精神类别《残疾人证》、需要常年服用精神病防治药物、持有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贫困证明的残疾人,每年三月份,携带户口本、本年度或上一年度的精神类疾病诊疗记录,到户籍所在的村委会申报,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药费。补助资金全年一次性打卡发放。
2、残疾人精准康复;根据村康复服务小组的评估康复服务需求,为其制定个性化康复服务方案,按照《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要求实施康复服务。每年3-4月村残疾人精准康复小组入户调查残疾人康复需求和进行康复评估,针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建立康复服务档案并填写《残疾人康复服务入户信息登记表》,建立康复服务档案,收取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以及相关诊疗记录复印件作为附件,做到“一人一档”。
3、残疾学生义务教育阶段救助;我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残疾学生。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按每人每学年500元标准给予救助就学。每年10月份,携带残疾证、学生证,到户籍所在的村申报。
4、残疾学生就学资助;残疾学生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1000元/年;全日制大专(含高职高专)和本科在校生1500元/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00元/年;自考、网络教育、成人高考、电大的大专生、本科生一次性4000元/年(残疾学生本人);自考、网络教育、成人高考、电大的研究生500元/年(残疾学生本人);盲校在校生1000元/年(残疾学生本人)。每年10月份在社区申报。携带残疾证、学生证。申报一次性毕业的需提供应届毕业证书。
5、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为贫困肢体、听力、视力三类残疾人在家庭生活方面的障碍,量体裁衣,实行个性化服务。提供必要的无障碍改造。
6、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白内障患者,提供免费复明手术。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必须参加当年的白内障术前筛查(村委会登记),筛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手术。
7、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对贫困家庭残疾儿童给予康复医疗训练救助,并适配辅助器具。聋儿免费植入电子耳蜗(1-17岁)、装配助听器(0-6岁)、康复训练(0-10岁);肢体(脑瘫)儿童免费矫治手术、装配矫形器、康复训练(0-10岁);智障、孤独症儿童免费康复训练(0-10岁);每年1月市残联、市卫生计生委成立专家组对摸底登记的疑似残疾儿童进行筛查认定。
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