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62494456/201905-00005 组配分类: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活动
发布机构: 雨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名       称: 关于雨山区贯彻实施《马鞍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情况的报告
关  键 词: 关于雨山区贯彻实施《马鞍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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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雨山区贯彻实施《马鞍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情况的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869            信息来源:  雨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发布时间:  2019-05-28  09:40

 

一、基本情况及取得成效

2017年5月1日《马鞍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雨山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以非物质文化资源普查数据为基础,以建立名录体系和传承人体系为重点,以实现整体保护和动态保护为目的,全面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非遗保护工作成效显著,为推动我区文化强区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主要做法和成效有:

   (一)健全组织机制,明确工作责任。为贯彻实施好《马鞍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区委、区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调查研究、强化工作安排,建立健全了非遗保护工作机构和运行机制,将非遗保护工作纳入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区文化馆组建成立了雨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辖区内的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了工作力量,确保了非遗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建立名录体系,完善保护机制。根据国家和省、市文化主管部门的要求,在大量非遗普查数据的基础上,认真对全区非遗保护项目的文化内涵及表现形式深入挖掘、调查和研究,进行录音、录像、文字、图片等全面系统地采集记录,形成了调查报告及档案资料,建立健全了保护项目名录和较为完整的档案资料。截至2019年5月,全区共有非遗保护名录项目31项。其中,省级保护名录2项、市级保护名录7项、区级保护名录22项;全区共有各级代表性传承人3人。其中,省级1人、市级2人。

(三)加强宣传展示,扩大非遗影响。“条例”的出台,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文化强区建设提供了强大保障。雨山区紧抓契机,迅速行动,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在区文化馆、图书馆、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及其他文化活动场所广泛开展宣讲和培训,通过微信、宣传栏、电子屏、横幅等形式开展多方位的集中宣传和解读,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念,积极宣传“条例”。利用日常文化活动,将“条例”融入全区文化下乡演出等形式,让老百姓也广泛知晓“条例”。同时积极利用“文化遗产日”和传统节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演出、讲座以及咨询服务等活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的积极作用。“条例”宣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开展非遗传承,组织传播活动。建立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跳和合”采石小学传承基地。在采石小学举办《漫画非遗》赠书活动,开展2018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暨讲述非遗故事活动,自2015年起,安排市级非遗传承人沐洁每周一次走进采石小学进行非遗传承活动。联合马鞍山市电视台对采石跳和合走进小九华专访。组织非遗《采石跳和合》、《向山踩高跷》、《傩舞》两次参加春节正月初五全市民俗进城非遗大巡游活动。多次组织非遗《采石跳和合》、《采石矶茶干》、《赵大胡子麦芽糖》参加市非遗展示展销活动。组织省级非遗《采石矶茶干》参加2018年度“江淮杰出工匠”寻访活动非遗展。创作排演非遗舞台剧《和合二仙的传说》、舞蹈《和合闹年啦、《福娃迎春》等非遗文艺作品。组织县级非遗《向山踩高跷》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安排非遗省级传承人参加全省非遗传承人培训班,组织省级非遗“跳和合”传承人柴征在雨山区及映山红基地开展传承、培训活动。正在着手启动建设雨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组织省级非遗采石矶茶干申报区级传承人,丝画手工制作制作技艺申报区级非遗项目名录,2019文化和自然遗产日走进四村小学讲述非遗故事活动。

二、存在问题

《马鞍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与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非遗传承保护专业人才缺乏,财政投入经费有限,非遗项目转化为文产项目较为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切实加强“条例”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工作,加快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利用工作。

第一,加强学习培训。全面深入地学习“条例”,并结合工作实践,研究提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思路和措施。制定系统的学习培训计划,加大培训力度,使文化系统干部职工深刻领会、熟练掌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切实提高基层文化队伍的学法用法意识和水平。 

第二,强化履行职责。按照法律规定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其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统筹安排部署。根据法律规定的职责,履行各级政府职责。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开展工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

第三、抓好队伍建设。认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省、市、区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及业务骨干的培训,进一步激发传承人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传承人的能力和水平,为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起好推动作用。

第四、做好传承创新。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注重传承创新,合理开发,保护我区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扩大非遗传承人群体,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薪火相传和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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