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72830370/201905-00072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 发布机构: | 佳山乡 | 文 号: | 佳办〔2019〕24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5-17 | 名 称: | 关于印发《佳山乡微信工作群管理暂行办法》通知 |
| 关 键 词: | 知 通 | ||
| 索 引 号: | 772830370/201905-00072 |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 发布机构: | 佳山乡 |
| 文 号: | 佳办〔2019〕24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5-17 |
| 名 称: | 关于印发《佳山乡微信工作群管理暂行办法》通知 |
| 关 键 词: | 知 通 |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乡微信工作群管理,现将《佳山乡微信工作群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山乡党政办公室
2019年5月9日
佳山乡微信工作群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微信工作群的管理,切实有效规范全乡工作微信群使用行为,根据《雨山区微信工作群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本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微信工作群的建立。凡涉及全乡阶段性中心工作需要建立的专门微信工作群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报乡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设立;阶段性工作已经完成的微信工作群,主办部门要及时予以解散。村(社区)不单独建立任何微信工作群(基层党员、群众和物业公司等自发建立的微信服务群除外)。乡领导一律不作为任何微信工作群的群主。村(社区)“两委”成员一律不作为任何自发建立的微信服务群的群主。
二、微信工作群的责任。各微信工作群按照“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部门分管领导为各微信工作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办部门负责人作为群主,必须做到“明确群内管理人员、明确信息发布内容、明确入群人员范围”,切实承担整体维护、人员管理、信息监管等职责。
三、微信工作群的管理。微信工作群由群主负责日常管理,严格实行实名制和请出制,入群成员一律由群主负责准入、准出。微信工作群采取实名制管理,所有工作人员入群后均需将群内昵称改为本人“单位名称+真实姓名”全称入群。除群主外,其他群员一律不得扩大范围,擅自邀请人员入群;不属于群成员范围的人员必须及时移请出群。
四、微信工作群的使用。微信工作群主要用于传达市、区、乡领导指示精神、部署跟踪落实工作、汇报交流工作情况、上传发布政务信息、发表工作意见建议等,群成员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禁传播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相违背的信息和言论;严禁转发谈论低级庸俗、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内容;严禁谈论和透露他人隐私,传播负能量;严禁讨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以及发布其他不当言论。严格执行国家保密规定,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严禁在群内谈论涉密和敏感话题,严禁传播小道消息或未经核实的信息,严禁将群内动态扩散至群外或互联网。
五、微信工作群的内容。发布的内容必须确保文字精练准确,图片真实清晰,语音洪亮清楚,视频体现重点工作。信息发布要正面、务实、有效,相同信息原则上不重复发布,反映同一工作内容的配图,不超过1幅;禁止同一信息反复发布、多头发布,不发纯点赞或表情,避免重要信息被淹没。
六、微信工作群的纪律。微信工作群只限于本人使用,严禁家人、朋友以及他人使用;严禁在微信工作群内接受或赠送微信红包或电子礼券;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反群内管理办法的人员,一律予以公开通报并禁止进入本乡内各微信工作群。
七、本办法自2019年5月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