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80308493/201903-00019 | 组配分类: | 安全生产决策落实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安监局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落实情况 | |
| 关 键 词: | 安全生 ldquo rdquo 安委办 安全监 | ||
| 索 引 号: | 080308493/201903-00019 |
| 组配分类: | 安全生产决策落实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安监局 |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
| 名 称: | 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落实情况 |
| 关 键 词: | 安全生 ldquo rdquo 安委办 安全监 |
一、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落实总体情况
(一)强化学习,认真宣贯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以来,马鞍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宣传贯彻。去年11月24日,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市安委办关于《实施意见》的解读,时任市委书记魏尧在讲话中强调,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系列要求,彰显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目标任务明确、措施路径具体,全市上下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贯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在2017年市安委会三季度全体成员会议上,全体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共同学习了《实施意见》全文,市长左俊在讲话中要求,要全面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改革监管监察体制、推进依法治理、建立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市安委办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印发学习文件、制发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扎实组织学习、广泛宣传贯彻《实施意见》内容,进一步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统一思想、狠抓落实。
(二)建立机构,明确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安委办比照省安委会模式,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领导小组,按照省局安全生产领域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工作。同时,我市积极申报作为全省安全生产改革市级联系点,推荐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全省安全生产改革园区联系点、当涂县为县级联系点、和县乌江镇为乡镇级联系点、蒙牛乳业(马鞍山)有限公司为企业联系点。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申领了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体系建设、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评估预警机制建设等4项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试点工作,并分别明确了分管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业务科室。
(三)深入调研,制定细则
《实施意见》印发后,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均迅速做出批示,要求市安委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起草我市贯彻落实具体文件。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批办要求,市安委办组织专门力量,在认真学习研究国家、省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启动文件起草工作。起草期间,先后组织赴合肥市、阜阳市、芜湖市、滁州市调研学习兄弟市经验做法,并召集安全监管监察一线干部职工座谈讨论,广泛吸收意见,拟定文件初稿。文稿先后两次书面征求意见,并专题组织召开征求意见研讨会,当面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经先后报分管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审阅后,分别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印发了《中共马鞍山市委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四)先行先试,创新举措
一是加强安监力量。在2017年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改革当中,以低于全市统一比例划转市安监局纪检监察编制1名;增配市安监局总工程师领导职数(副处级)1名;市编委会研究决定,增加市安全监察支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增加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并同意使用原有政策保留空编1名。在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中,将原市安监局下属事业单位——市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调整为局内设机构,增加行政编制3名,保留1名副处级和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
二是健全责任体系。在落实党委领导责任方面,明确了党委相关工作部门,包括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综治、编制等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具体职责。在明确部门监管责任方面,以市政府文件印发《马鞍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细化明确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和负有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各个部门具体职责。
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在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的同时,在市委、市政府年度考核中,将安全生产作为考核个性目标予以了单独设置,实行差异化考核。将全市75家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象分为与市政府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单位和安全生产任务申领单位,其中对于签订责任书单位,又分为载体单位、市直部门和有关企业,分别制定具体考核细则对标评分。
四是规范考试模式。为规范安全生产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我市通过政府购买安全生产考试机构服务的方式,实行“教考分离”,引进了目前国内最先进的特种作业实操考试设备建立了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达到满足“三项岗位”人员年考试3万人次的规模,受到省安全监管局高度肯定和全面推广。
二、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第八考核组反馈意见情况
省安委办《关于整改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八考核组来皖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反馈意见的通知》(皖安办〔2018〕2号)收悉后,我市高度重视,立即按照李国英省长、李建中副省长指示要求,针对考核组指出我省存在三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
一是在事故降幅方面。2017年,我市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7%、30%,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没有出现涉及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的事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是在执法检查方面。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预防性处罚力度持续加大,各级安监机构共计开展执法检查2231次,实施行政处罚115次,罚款114.4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649.7元。根据省安委办2017年12月28日召开的四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暨新闻通气会的通报,我市去年实施行政处罚次数排在全省第二,移动执法终端应用排在全省第三。
三是在园区安监机构建设方面。目前我市市辖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4个开发园区均设立了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了满足工作需要的安全监管人员。各县、区辖开发区、工业园区也均设立安监机构,安排专人从事安监工作。
三、“六项机制”建设情况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实施意见》和省安委办《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马鞍山市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了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进度安排。为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市安委办印发了《关于开展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建设包干督办工作的通知》,实行点对点包干督办制度;定期召开专项调度会,邀请我市安全生产专家就“六项机制”建设给予培训指导,召集相关部门单位座谈交流,统筹推进我市“六项机制”建设。
市安监局、交运局、住建委、教育局、卫计委、水利局、农委、粮食局、经信委、港航海事局、城管局、发改委、人防办等行业主管部门相继研究制定了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点查找手册》吗,依照职责督促指导企业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研判分级并制定防范措施,加强分级管控。
先后在含山县、和县、博望区、马钢集团公司开展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试点,明确各试点县区纳入风险管控企业数、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在我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中开发出风险辨识管控模块,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做到一企一档案,全年信息系统共录入安全风险13767条,其中一级风险331条、二级风险5745条、三级风险4026条、四级风险3665条,均按照要求制定了排查周期和管控措施。
四、其他方面落实情况
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我市认真组织开展了针对中央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的学习,制定并落实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定,明确了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扎实开展了“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通过严格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正在组织开展市级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推动提升属地、部门责任落实。
在深化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改革方面,一定程度充实了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各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基本建立,严格执行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凡进必考、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和定期轮训制度;建立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有力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优化、简化和演练。
在推进依法治理方面,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把安全准入关;制定并严格实施安全监管年度执法计划,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实施执法措施;按时完成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报告要求。
在建立预防控制体系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指南》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六项机制”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实施意见》,完善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烟花爆竹、道路交通、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实施安防工程建设。
在加强基础保障能力建设方面,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专项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开展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按进度完成省安监局《关于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任务要求;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教活动,开展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专项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