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72830370/201903-00053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 发布机构: | 佳山乡 | 文 号: | 佳政〔2019〕5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1-23 | 名 称: | 佳山乡低保复核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工作方案 | ||
| 索 引 号: | 772830370/201903-00053 |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 发布机构: | 佳山乡 |
| 文 号: | 佳政〔2019〕5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1-23 |
| 名 称: | 佳山乡低保复核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工作方案 |
为深入贯彻落实雨山区《关于组织开展低保复核审查工作的函》(雨民〔2019〕1号)文件精神,推动佳山乡低保工作动态管理进程,切实做好佳山乡城乡低保工作,维护困难人群的切身利益。依据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政策依据
(一)《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二)《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
(三)《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16〕185号)
(四)《马鞍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马民文〔2017〕88号)
(五)《马鞍山市因病支出贫困型居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试行)》(马民文〔2017〕72号)
二、工作目标
2019年2月1日至4月30日,对2019年1月全乡在册低保对象家庭情况进行复核审查,切实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宣传和受理申请阶段(2019年1月底完成)
1. 全面宣传。各村(居)要充分认识低保复核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要将低保相关政策规定及相关申请人的权利、义务等宣传到位,确保辖区低保户户户皆知。2. 受理申请。低保户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如实提交家庭相关材料及低保证,并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申请家庭所有成员(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及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签字授权。
(二)信息录入与核查反馈阶段(2019年2月28日完成)
1. 信息录入。各村(居)务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低保复核审查家庭所有共同生活成员(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及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收入、财产、住房、车辆等实际生活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签字确认。申请人以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证明材料。2月15前,各村(居)务必将低保户家庭成员身份证统一录入并上报。
2. 核查反馈。乡民政办应及时将全乡低保户家庭经济状况上报核对,并将报告反馈至各载体单位。村(居)需根据核查反馈信息做好低保材料的查漏补缺工作,2月28日前,将低保户材料及核查结果签字盖章上报。
(三)审核上报与材料归档阶段(2019年4月30日完成)
1. 审核上报。乡专题领导小组根据前期核查结果,组织村(居)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核查反馈结果进行评议,提出审核意见并在村(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对于审核不通过的家庭,及时发放《安徽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不予审核通知书》,申请材料按单位归档留存。对于审核通过的家庭,重新核算该户最低生活保障金额,并及时将相关资料、数据汇总上报雨山区民政局。
2. 审批及材料归档。区民政局审批后,乡民政办负责全乡低保户系统变更录入工作,同时对低保户施行分类管理:对于审批不通过的家庭,及时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予以停止通知书》,申请材料及低保证按单位归档留存。对于继续享受的低保户,根据其家庭审批情况及时变更低保证、调节低保金额,申请材料坚持一户一档制保管,并及时发放低保金、低保证。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认识要到位。低保复核审查工作是贯彻落实低保政策,强化低保动态管理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低保公平、公正、公开的有效举措。各村(居)务必要高度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认识,突出复审工作重点,强化复审工作措施,确保复审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要到位。为加强城乡低保复核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复审工作力度,强化复审工作效果,各村(居)要成立低保复审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民政专管员具体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把关,夯实责任。
(三)工作措施要到位。本次复核审查工作量大面广,且政策性强,在工作过程中,必须坚持按低保政策和条件进行核查,重点抓好“政策宣传、入户调查、邻里走访、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信息核对”等关键环节,切实做到“入户调查详实、邻里走访真实、民主评议规范、张榜公示到位、档案资料齐全、管理机制健全、救助对象准确”。
(四)责任落实要到位。在复核审查工作中,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做到申请审核有资料、会议研究有记录、评审核查有报告、评议公示有存根。建立健全调查、审查、审核、审批签名制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
佳山乡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