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72830370/202009-00099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佳山乡 文       号: 佳秘〔2018〕222号
成文日期: 2018-09-15 名       称: 佳山乡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  键 词: 方案
索  引 号: 772830370/202009-00099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佳山乡
文       号: 佳秘〔2018〕222号
成文日期: 2018-09-15
名       称: 佳山乡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  键 词: 方案

佳山乡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250            信息来源:  佳山乡         发布时间:  2018-09-15  10:39

 

根据《雨山区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全乡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应与社区“两委”换届同期进行,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人员组成

居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设主任1名,提倡由非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主任,原则上不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主任。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群众公认,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热心为居民服务,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乡镇党委、社区党组织要把关好人选关。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社区会计(社区报账员),不得担任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二、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9月15日-9月20日)

1. 宣传动员。各社区召开居民代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通过标语、横幅、广播、一封信等方式大力宣传居务监督委员会尤其是“人员组成”相关要求,营造良好氛围。

(二)推选阶段(9月21日-9月25日)

1. 推选方式。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推选工作由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

2. 会议推选。社区党组织书记主持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参会人员应达到登记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比例。按照“人员组成”要求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推选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及其他成员。

3. 审查公告。推选结束后,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时报乡镇党委审查,并注意听取纪检、政法等部门意见,对审查通过的,将名单及时反馈社区,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告;审查不通过的,社区及时组织重新推选。

同时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对新一届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分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研究制订居务监督委员会任期工作目标及工作计划,并报乡镇党委备案。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26日——9月30日)

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结束后,建立健全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各社区及时对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进行总结,于2018年9月30日上报乡,由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乡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进行总结验收。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佳山乡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领导组,指导组和办公室、组成人员同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各社区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负责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

各社区根据《关于佳山乡居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于2018年9月20日之前报乡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二)明确工作责任。乡派驻各社区指导组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加强对分工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的指导、督查。各社区党组织书记为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选举的具体工作。同时建立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因选举引发的问题。对因组织工作不力,造成工作失误,产生较坏影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严明选举纪律。在选举工作中,要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不得随意解释和曲解法律、法规和政策。乡党委、纪委将对人选资格严格审查,把好关口,确保居务监督委员会整体素质。

 

 

                             中共佳山乡委员会

                              2018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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