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85801/201811-00065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财政局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18-07-05 | 名 称: | 雨山区财政局关于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 关 键 词: | 答复函 | ||
| 索 引 号: | K16385801/201811-00065 |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财政局 |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18-07-05 |
| 名 称: | 雨山区财政局关于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 关 键 词: | 答复函 |
徐祥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村两委工资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收悉,作为主办单位,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2011年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调整村“两委”成员待遇的通知》(雨办发〔2011〕69号),文件明确规定:村干部岗位补贴标准:(1)“一肩挑” 的书记、主任:1440元/月。(2)书记或主任:1350元/月;(3)副书记或副主任:1260元/月。经费来源:岗位补贴经费由区、乡镇、村三级按3:3:4的比例承担。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 2017年3月,雨山区委出台了《中共雨山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意见,加大农村基层党建经费保障力度,5月15日,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制发了《雨山区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实施方案》(雨组〔2017〕7号)。方案明确规定:1、村干部报酬。区将结合村干部职级评定、年度动态管理,重新核定村干部报酬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确定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包括职级报酬和绩效报酬);村“两委”其他成员的工作报酬一般按不低于正职的80%确定。2、村干部保险。按照《马鞍山市村居干部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全部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全面落实村干部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制度。3、资金筹措。村干部报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所需经费由区、乡镇(街道)、村三级共同承担,纳入区、乡镇(街道)财政预算。
在编制2018年财政预算时,区财政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将村干部工资足额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全年共安排村干部工资经费预算134.38万元(含养老、医疗及意外伤害保险),其中向山镇42.83万元,佳山乡70.35万元,采石街道21.20万元。同时要求乡镇财政将承担的村干部工资纳入乡镇财政预算。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居工作者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2018年6月28日,区委、区政府印发《雨山区村居工作者职级报酬调整方案》,对我区村居工作者职级报酬进行调整:村“两委”成员基本报酬由职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三个部分组成。1.职级工资:正职/副职/委员分别为1350/1260/1170元/月。2.绩效报酬:由乡镇街道按现行年度目标考核奖政策扣除津补贴后制定标准。统一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方式,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为村“两委”成员缴纳“五险一金”。同时明确,村居工作者职级报酬经费来源按原规定执行。
2019年财政预算编制工作即将开始,我们将认真执行市、区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建经费保障的规定,将村干部工资、保险区级承担部分足额纳入区级财政预算。
感谢您对我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区财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 B类
联系人:张锋
联系电话:8886677
雨山区财政局
2018年7月4日
抄送:区人大选工委,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