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7313546/201808-00031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雨山区农委 文       号:
成文日期: 2018-07-31 名       称: 雨山区农委关于市十届政协一次会议第19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关  键 词: 农委
索  引 号: 737313546/201808-00031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雨山区农委
文       号:
成文日期: 2018-07-31
名       称: 雨山区农委关于市十届政协一次会议第19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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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山区农委关于市十届政协一次会议第19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3241            信息来源:  雨山区农委         发布时间:  2018-07-31  15:43

 

 马鞍山市民革委员会:

 你委部分委员提出的《关于农村畜禽小养殖场环境污染治理的几点建议》议案收悉,该议案市政协提案委交由市农委主办,各县区协办。现将雨山区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部分委员在建议中提到的农村小养殖场污染严重的问题在我区以前确实存在,存在问题中提到的养殖业主环保意识薄弱、养殖集中度高、养殖水平较低、环境监管难到位、执法难度大等问题也困扰地方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从2016年起,我区根据国务院以及农业部、环保部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下大力气开展了中小养殖场污染整治。通过中小养殖场关闭搬迁,规模养殖场污染物资源化利用等措施,使养殖业污染问题已得到全面治理。我区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制定畜禽养殖区域规划。2016年,我区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雨山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雨政办〔2016〕65号)。根据我市城市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将城市规划区内和采石河两侧、长江沿岸以及主要交通线两侧等地区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养区,部分地区划定为限养殖区。区域规划报市农委审定后,由区政府对外发布。

 二、开展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从2017年3月起,我区制定了《雨山区禁养区内规模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工作方案》(雨政办〔2017〕36号),明确该项工作的目标和期限,以及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具体工作安排。经调查摸底,我区禁养区内须关闭搬迁养殖场(户)按省标准统计共有养殖场(户)75个,其中生猪养殖场(户)64户,家禽养殖场(户)5户,牛羊养殖场(户)6户。按市标准统计共有养殖场(户)90个,其中生猪养殖场(户)79户,家禽养殖场(户)5户,牛羊养殖场(户)6户。至2017年9月4日,我区已提前全面完成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工作,关闭搬迁数占总任务数的100%。

 三、明确长效监督管理职责。2017年6月,我区又制定了《雨山区畜禽养殖场(户)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雨政办〔2017〕72号),明确了区直各部门和乡镇对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后的监管职责。严禁在禁养区内新建养殖场,严防已关闭搬迁养殖场复养,严格了监管不到位的追责。

 四、全面规范限养区内养殖场。2018年3月,我区制定了《雨山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雨政办〔2018〕10号)和《雨山区农业面源污染三年(2018-2020)行动计划》(雨政办〔2018〕30号),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完成目标。目前,我区限养区内的3个规模畜禽养殖场已按相关要求进行了治理改造,已实现畜禽粪污全面资源化利用。

 下阶段,我区将要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区域规划,加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后的长效管理,强化该项工作的督查检查,确保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面到位。

 感谢你们对农业和畜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农业发展、乡村振兴等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A

 联系人:贺笃斌

 联系电话:2330054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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