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日期:2020-12-16
| 索引号: | K16385692/202212-00233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发布/城乡建设(含住房) |
| 发文机关: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成文日期: | 2018-05-07 | 发布日期: | 2018-05-11 |
| 发文字号: | 雨政办〔2018〕29号 | 有 效 性: | 失效 |
| 标 题: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城市管理升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政策咨询机关: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2320335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城市管理升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雨政办〔2018〕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雨山区城市管理升级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
雨山区城市管理升级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全面巩固文明创建成果,不断提高城区宜居宜业水平,着力打造文明城区升级版,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计划2018年在全区开展城市管理升级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建设美丽新雨山,打造文明城区升级版”为总目标,集中力量解决环境保护、市容市貌、园林绿化等方面问题,全面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努力让城区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更优美,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一)环境保护升级行动
1.不断完善建筑垃圾处置场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
加快完善建筑垃圾处置场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场区入口处竖立标示牌,场区周围设置隔离设施;保持进场道路整洁、畅通,场区出入口需设有车辆冲洗设施,进出口道路硬化,车辆未经冲洗严禁出场。
2.积极推进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1)严控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严格建筑工地落实规范围挡、道路硬化、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台和冲洗设施、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覆盖等文明施工要求;渣土外运实行一车一证,车车冲洗,车净出场。
(2)严控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
混凝土搅拌站道路及场地保持清洁,确保车辆行驶时无明显扬尘;混凝土生产需用的骨料堆场,均应采取分类覆盖、喷淋等控制扬尘的措施;搅拌车装料后,或从工地卸料后均应对车辆进行冲洗,保持外观清洁。
3.扎实开展餐饮油烟治理和露天烧烤整治工作
(1)全面禁止露天烧烤
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凡从事烧烤的经营户应具有工商、卫计等部门颁发的相关证照,且必须全部进店经营。对露天烧烤或证照不全的,要依法取缔。对不听劝阻、屡教不改的经营业主,可对经营用具进行查扣。
(2)加强餐饮油烟监管
注重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作用,加强对餐饮场所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或不运行、油烟净化达不到要求的,实施停业整治。
4.大力实施道路扬尘长效管理
提高道路保洁和冲洗降尘精细化作业水平。推广先进的组合式机械洗扫作业模式替代传统的“大扫帚”作业模式,提高作业效率,有效降低和控制路面扬尘,实现路面无积尘、见本色。
5.启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编制雨山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在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总结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经验,完善分类方案,扩大试点范围,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有序开展。
6.深入开展城区烟花爆竹限放工作
通过大力宣传教育,营造限放氛围;实行“城管+环卫”巡查模式,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通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进一步打击城区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有效遏制限放区域内烟花爆竹燃放行为。
(二)市容市貌升级行动
1.整治建筑立面
(1)全面开展沿街建筑立面改造专项整治。解决沿街建筑乱披乱挂、立面污损、破旧等问题,清理和维护外立面,做到立面整洁有序、体现特色。
(2)大力开展户外广告、门头招牌专项整治。采取规范引导,逐街逐路全面清理,及时拆除违规设置、破损严重的店招店牌和户外广告,做到规范有序、整洁美观、合法合规。
2.整治市容秩序
(1)集中整治各类占道经营行为,包括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占道修车、占道加工、占道洗车、旧家具市场、机动车占道经营等。
(2)集中整治集贸市场周边存在占道经营、出店经营、违章搭建等违法行为,清理整顿市场周边环境卫生。
(3)清理违法违规停车场,整治非法侵占、挪用规划停车场行为,清理非法施划停车位、擅自设置地锁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非机动车有序停放改造。
(4)全面清除市区范围内建(构)筑物、各类公用设施、居民小区墙体、楼道及绿化树木、主次干道路面上的乱贴乱画,严厉查处乱贴乱画影响市容环境的违法行为,规范设置装潢、维修、疏通等家政便民服务类广告。
(5)整治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物料和建筑垃圾的随意堆放现象;整治渣土运输车辆超载运输或未按规定实施密闭运输,造成扬尘污染或沿途抛洒污染路面现象;清理主次干道、居民小区无主建筑垃圾。
3.“门前三包”制度落实
(1)进一步做好“门前三包”管理责任书的签订工作。明确“门前三包”管理职责,提高临街单位、门点对门前三包管理工作的参与率和知晓率,主次干道签订率均达到100%。
(2)严格落实“门前三包”保洁员、管理员、督查员、数字化采集员的定人定岗工作,实施“四员合一”联动工作机制,提高日常管理工作效率。
(3)开展“门前三包”违章现象的查处工作。重点对临街单位、门店不履行门前三包职责,清扫保洁不到位及乱倒垃圾现象,乱披乱挂,乱贴乱画及占道设置灯箱广告现象和门前车辆停放无序现象进行查处。
4.整治各类棚亭
整治书报亭超面积、超范围经营行为,解决亭体乱披乱挂、乱贴乱画、污损破旧、侵占盲道等问题;对未经审批,违章搭建、扩大经营面积以及擅自设置广告牌的棚亭,依法予以拆除;未经批准严禁擅自移位。
(三)园林绿化提升行动
1.加强道路绿化建设
辖区道路绿化建设以补植、增植或换栽行道树为主,适当增加花灌木,解决“缺株断档”和“色块不足”问题;对部分道路影响行车视线的行道树进行修剪。
2.开展闲置地块绿地建设
对征迁拆除后遗留的临街闲置地块进行绿地建设,开展种树种花,实施绿化美化,覆盖裸露土地,减少风沙扬尘,提高城区绿化指标和空气质量。
3.做好园林绿化管养工作
依据《安徽省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严格执行园林建(构)筑物及设施的养护管理规定,对江东大道、采石河路、天门大道及湖北路合围区域内主干道园林绿化实现到边到角管养,实现城区园林绿化管养全覆盖;对紫霞路、采石河路、花雨路、湖东路、湖北路等路段进行绿化附属设施提升及零星综合整治。
三、工作安排
城市管理升级行动时间为2018年3月至2018年12月,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3月至2018年4月)制定、出台行动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层层进行动员,明确任务要求,安排项目清单和进度表。强化舆论引导,积极营造全民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升级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4月至11月)各单位推进落实行动方案,落实责任主体,落实工作分工,落实奖惩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高效工作机制。成立督查组,定期开展督查检查,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快进度、按时完成。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2月)组织开展专项考核,召开行动总结表彰大会,总结有关单位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予以推广;表彰成绩显著的先进乡镇街道、先进社区、先进单位,树立典型,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把实施城市管理升级行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按照城市管理升级行动的任务分工要求,充分履行职责,做好城市管理提升工作的推进落实。
(二)理清工作思路
针对“城市管理升级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的特点,理清工作思路,分清轻重缓急,把握主攻方向和工作大局,抓住关键环节,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实现城市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三)定期督查调度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为牵头单位,要及时督查调度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形成分析报告和问题清单,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立专项督查组,不定期地开展综合督查并通报结果,督促各单位加快问题整改,全面推进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四)严格工作奖惩
组织开展专项考评工作,对推进城市管理升级行动表现优秀的单位予以奖励;对工作推诿扯皮、措施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问责。
(五)推进协调联动
各单位要加强横向协调、配合联动,建立健全“协作联动、信息共享、齐抓共管、快速处置”的城市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形成管理和执法工作合力,促进问题解决,实现进度、质量、效能的统一。
(六)强化宣传引导
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发动全社会、全体市民、志愿者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升级行动,采取正面宣传与通报曝光相结合方式,切实发挥宣传工作的优势,有效总结经验、推广亮点。充分吸纳广大市民建议,取得市民的理解和支持,为有序推进城市管理升级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雨山区城市管理升级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雨山区城市管理升级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薛明飞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杨 斌 区城管局
成 员:鲁小楠 区文明办
张 扬 区发经委
张仁福 区环保局
徐 忠 区住建委
施宏奎 区城管局
高桥祥 区市场监管局
戴文童 区数字城管指挥中心
盛 俊 雨山公安分局
李 祺 向山镇
许 兵 佳山乡
牛丽平 雨山街道
谢宜家 平湖街道
韩 洁 安民街道
汪传宝 采石街道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杨斌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