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1805-00230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雨政办〔2018〕28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5-11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2018年违法建设治理升级行动实施方案》、《雨山区2018年违法用地集中治理升级行动实施方案》和《雨山区2018年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升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2320335 | 关 键 词: | 违法建设治理升级 |
| 政策咨询机关: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1805-00230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雨政办〔2018〕28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5-11 |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2018年违法建设治理升级行动实施方案》、《雨山区2018年违法用地集中治理升级行动实施方案》和《雨山区2018年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升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违法建设治理升级 |
| 政策咨询机关: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2320335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雨山区2018年违法建设治理升级行动实施方案》、《雨山区2018年违法用地集中治理升级行动实施方案》和《雨山区2018年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升级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5月8日
雨山区2018年违法建设治理升级行动实施
方 案
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以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两治三改”专项行动有关要求为指导,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计划在2018年度中重点拆除城镇规划区及“三线三边”范围内影响城镇规划建设、生产生活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的未批先建、超期临建、乱搭乱建和其它各类型的违法建设。其中2018年1月-2018年3月,各乡镇(街道)违法建设拆除率达到30%以上;2018年4月-2019年6月,完成50%的拆除任务;2018年7月前,完成剩余20%的拆除任务。同时巩固提高拆违控违成果,完善全区控违拆违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
二、实施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
向山镇、佳山乡、雨山街道、平湖街道、安民街道、采石街道、雨山经济开发区。
(二)主要内容
1.城镇规划区范围:重点治理各乡镇(街道)城镇规划区范围内违反城乡规划、妨碍公共安全、群众反映强烈和影响重点项目建设的违法建设。
2.“三线三边”范围:集中力量拆除城乡结合部、城镇出入口周边、交通干线两侧、主要河湖水利保护范围、风景名胜区及周边、城市公共用地、居民区公共空间等区域的违法建设。
三、主要任务及步骤
(一)全面清查登记(2018年1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负责全面清查登记城镇规划范围和“三线三边”以及城乡结合部、城镇出入口周边、交通干线两侧、主要河湖水利保护范围、风景名胜区及周边、城市公共用地、居民区公共空间等区域内的各类违章违法的建(构)筑物,认真核查档案,认定违建性质,确定违建数量,建立拆违控违统计台账和违章建设数据库,影像资料库等,做到无遗漏,全覆盖。
(二)集中依法拆除(2018年2月至7月)。对清查出的违法建筑,以及乱搭乱建、超期临建等违法建(构)筑物,明确责任主体及拆除时间,实施专项拆除行动,限时拆除到位,并将拆除情况报区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一户一档,分类登记造册,完善控违拆违统计台账。
(三)建立长效机制(2018年7月至12月)。各责任主体按照各自的职责,层层落实巡查包保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控违巡查的体制机制,严格执行“先规划、后建设,先许可、后施工”的建设程序,对违法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拆除一起,确保“拆的掉、控的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各级政府关于控违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强化领导责任制落实,保障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各乡镇街道为拆违专项行动具体执行单位,相关分管责任同志要严格履职尽责,确保拆除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宣传发动。要强化宣传造势,特别是要利用拆违现场搞好宣传,立足于自拆、助拆,做到“拆除一处,教育一片”。对重点人员,要逐户做好思想工作,尽力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争取其理解和支持拆违工作。
(三)加强督查指导。区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责任主体的督查和指导。年底对拆违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力度大、社会反映好、成效显著的进行表扬,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限期整改,并视情约谈相关负责人。
雨山区2018年违法用地集中治理升级行动实施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党办〔2017〕48号)和雨山区委关于印发《雨山区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雨办发[2017]14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土地管理秩序,有效遏制违法用地的行为。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18年违法用地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和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严格规范土地和建设管理、规范用地秩序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突出重点,严厉打击,防控新生违法用地行为产生,促进城乡土地管理规范有序、长效化,规范我区依法用地创造良好的用地和建设环境。
二、工作目标及范围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两治三改专项”行动,全面启动城镇规划区内和“三线三边”违法用地治理工作。
工作范围
在雨山区范围内,结合国土资源部卫片执法检查、视频监控点、日常动态巡查和村土地信息员巡查,对全区违法用地进行调查摸底、查处整改。
三、整改原则
1、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国家明令禁止的建设项目;不符合规划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的农村宅基地、宽度超出8米的农村道路、硬化场地和乱搭乱建等其他设施建设,必须全部拆除,消除违法状态,恢复耕种。
2、凡未取得合法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在建工程项目,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接受调查处理。坚决做到对人对事处理到位,对构成犯罪的必须向司法机关移交到位。
3、凡涉及农用地、临时用地、农村道路等不按照批准文件或备案文件要求进行建设的,对擅自扩大标准范围在耕地(特别是在基本农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硬化地面、农村道路宽度超过8米的,必须全部拆除,消除违法状态,恢复耕种。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我局对辖区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全面细致调查,定性分类准确,并按要求登记造册,建立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台账。及时报告区政府,主动积极推进和引导违法用地当事人自行拆除。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一是调查确认。我局在全面调查摸清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核实、取证和认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二是限期整改。由乡镇政府组织力量对违法用地当事人进行督促检查,动员自拆。同时向违法用地当事人发出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由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三是严肃查处。对违法用地的当事人不积极履行整改要求的,我局将严格依法履职,申请市局对其违法用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依法依规对违法用地主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考评验收阶段(2018年11月至2018年12月)。由区督查办和分局初步验收合格后申请市国土资源局对我区违法用地查处、整改情况进行考核。对违法用地面积较大、数量较多的乡镇、村予以通报批评,对整改不力的乡镇、村进行约谈和问责。对违法用地面积、数量少,积极整改落实的乡镇、村给予通报表扬。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认识“两治三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计划、精心安排、严密组织,全力以赴抓落实。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对违法用地整治工作要亲自动员部署、亲临现场、亲自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扎实推进、落实责任。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靠前指挥,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成效。要对照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整治,主动沟通,加强协作,形成执法合力,确保整治效果。
(三)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专项行动过程中坚持依法依规,对违法用地的整治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坚持原则。严格执法程序,注重执法细节,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完善、执法行为规范。完善巡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切实有效遏制新增违法用地行为。
(四)督查考核、约谈问责。将“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区政府对乡镇政府及国土资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体系,加强督查检查,实行年度考核,严格约谈和问责。
(五)加强宣传、有序推进。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在新媒体上进行宣传,发布整治违法用地工作信息,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加强现场调度推进,大力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促进全市“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扎实有序推进。
雨山区2018年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升级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新发展理念统领发展全局,树立法治意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围绕创新城市发展方式、创建城市特色风貌、创造城市优良环境、创优城市管理服务,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补齐短板,提升内涵,提升城镇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推进雨山区新型城镇化建设。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完成全区既定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
(一)城镇棚户区改造
按照“统筹兼顾、科学规划、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全区2018年需完成2个项目218户,计划投资约1.31亿元。
(二)老旧小区改造
雨山区2018年计划对3个老旧小区进行整治改造,整治小区为:翡翠城市花园、马纺新村、万嘉南苑一村。项目实施范围共涉及居民楼58栋,居民2493户,建筑面积约19.74万平方米。项目投资估算约3158.8万元。
三、实施步骤
(一)城镇棚户区改造
从2017年7月开始到2018年8月,分两个阶段实施。
1、启动实施阶段
2017年8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和雨山经开区开展辖区范围内城镇棚户区地块摸排调查,对符合改造条件的项目地块核准后报送区住建委,由区住建委提请区政府会议研究确认后,上报市住建委进行备案。
2、全面实施阶段
建立健全城镇棚户区改造组织协调机构和工作推进机制,到2018年8月底,全区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改造218户的目标任务。
(二)老旧小区改造
1、调查摸底阶段
各整治小区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开展整治小区基础设施、功能性的全面摸底工作,并将摸底结果及时上报区住建委。
2、方案设计阶段
各整治小区所在的乡镇(街道)选聘专业设计单位对整治小区进行方案设计;社区将整治设计方案在小区内进行公示,征求居民意见,并上报到乡镇(街道)进行方案调整。整治方案修改后由区住建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后报市住建委审批。
3、招投标阶段
区住建委与市公管局对接,选聘专业编制单位进行整治小区工程概算编制,编制完成后进行招投标工作。
4、违建拆除阶段
对纳入年度整治计划的老旧小区,各乡镇(街道)要开展对各类违法、违章建(构)筑物的清查登记,并实施专项拆除行动。按照先拆违、后整治,拆违一个、整治一个的原则,加大拆违力度,彻底解决老旧小区违建问题,确保整治工程开工前所有违建全部拆除到位。
5、工程实施阶段
区住建委会同各整治小区所在的乡镇(街道)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强化工程施工过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生产。各责任单位按照时间节点,专人负责管理和协调工作,确保年度整治任务完成施工建设。
6、竣工验收阶段
区住建委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制度,会同乡镇(街道)及时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审计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对验收合格的工程,形成验收意见并签字;对于验收存在问题的,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到位,重新组织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雨山区“两治三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行动推进实施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调度把控总体进度,部署督察考核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住建委、区征管局、区城管局等为成员单位,具体承担日常组织协调、调度推进、督查考核等工作。各乡镇(街道)参照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是实施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是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联动,落实经费保障,建立工作台帐,形成以责任落实推进任务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行动顺利实施。
(三)是强化项目推进。按照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部署,区住建委、区征管局、区城管局和涉及的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对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行“调度制”。要以每个改造地块(小区)为单位,确定完成时限,制定项目推进计划,明确月度目标,按任务目标倒排任务、按时间节点抓项目推进。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每半月通过现场调度、会议调度、月进度报表跟进调度等形式进行跟踪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按要求上报。
(四)坚持群众路线。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渠道,引导和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委和广大居民作用,做到群防群治。制订政策过程中,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基层和群众意见,加强风险评估,制订稳定预案。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要完善公示、公告程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阳光透明、公正公平,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五)严格督查考核。在全面做好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的基础上,将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区委对各乡镇(街道)和雨山经开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体系,加强督查检查,实行月通报、季调度、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