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37313546/201805-00032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农委 | 文 号: | 无编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5-10 | 名 称: | 关于印发雨山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农委 | ||
| 索 引 号: | 737313546/201805-00032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农委 |
| 文 号: | 无编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5-10 |
| 名 称: | 关于印发雨山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农委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雨山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2月27日
雨山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
根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马政办秘〔2018〕7号),2017年市政府首次将“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任务下放到县区,为全面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落实,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承担“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和市民满意度等五个方面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考核采取“基础分+绩效分”的方式,满分为100分,结果分为4个等级。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75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考核期内辖区发生“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响应级别达到三级及以上的,该次考核结果评定为不合格。“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等级界定参照《马鞍山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业部门操作手册》(马农文〔2011〕4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委,区农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菜篮子”工作会议,负责推进“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职责分工
1、区农委负责“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质量安全水平、管理体系建设考核及生产扶持政策制定实施。
2、区商务局负责对“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及零售网点密度、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建设考核及市场流通调控政策制定实施。
3、区发经委负责“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和信息发布平台建设考核及消费者补贴和应急预案制定实施。
4、区财政局负责涉及“菜篮子”工程建设资金绩效考核及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定实施。
5、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市场交易行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考核及商标注册管理。
6、区统计局负责“菜篮子”价格上涨幅度考核及蔬菜面积、产量和肉类产量数据统计。
7、区环保局负责“菜篮子”产品生产环境及规模养殖场环评管理。
8、区城管局负责“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场所市容管理。
9、区住建委负责“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管理。
10、雨山国土分局负责“菜篮子”产品生产农用设施用地的服务和管理。
11、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有关任务的落实。
五、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每年为一个考核期,考核得分根据考核期内各项指标数据计算,原则上每年元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考核。
具体采取以下步骤:
(一)自查自评。各乡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对照雨山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任务分解表,对上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书面自评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并盖章后,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区“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委)和对口的市主管部门各一份。
(二)区级考评。区“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委)将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资料和平时工作情况进行打分,并将结果报区政府和区督查绩效办。
(三)市级考核。市各牵头单位将对雨山区对口的牵头协调单位和责任单位,采取资料检查、专项督查、抽样调查、实地核查、随机走访等方式,依照考核指标进行打分考评,并将结果报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得分评定。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考核牵头单位报送的县区和配合单位考核结果进行审查,对市考核牵头单位进行考核。
(五)审核认定。考核结果经市“菜篮子”办公室审核后,报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考核结果运用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自2018年起纳入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并作为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依据,区“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通报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将参照市里做法对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对市考核失分的单位,也要进行通报,并书面说明原因。
区农委联系人:夏武华;联系电话:0555-2389452;邮箱:28317699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