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1802-00130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雨政办秘〔2017〕2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1-23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2320335 | 关 键 词: | “地沟油”治理 |
| 政策咨询机关: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1802-00130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雨政办秘〔2017〕2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1-23 |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地沟油”治理 |
| 政策咨询机关: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2320335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雨山区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相关责任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1月23日
雨山区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地沟油”一般是指用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的油脂。为建立健全“地沟油”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坚决打击制售“地沟油”的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3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17〕195号)、《马鞍山市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马政办秘〔2017〕147号)精神,对我区落实“地沟油”治理工作进行任务分解(见附件),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马鞍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按照“源头治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一方面以原料来源控制和油脂加工监管为重点,加强源头治理,严格监管执法,杜绝“地沟油”流向餐桌;另一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地沟油”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合力推动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具体要求
(一)落实属地责任。
区食安委各相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地沟油”治理工作任务,研究落实各方责任和各项政策措施,确保经费、人力投入,积极扶持相关企业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地沟油”治理工作;对本地区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处理负总责,将餐厨废弃物治理纳入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统筹安排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支持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
(二)加强部门联动。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认真安排和做好有关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及时通报工作信息,形成联动机制。各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发现依法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将证据材料移送。负责查处的部门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移送部门,实现对“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的全程监管,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
(三)强化督查考核。
建立雨山区“地沟油”治理工作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将“地沟油”治理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对相关单位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项目。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 “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为抓手,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大力推动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做好餐厨垃圾分类处理和管理。
(四)注重宣传引导。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综合运用多种媒体手段,搭建多层次多方位的信息渠道,大力宣传“地沟油”治理各项政策措施及成效,及时全面客观报道有关信息,形成有利于推进“地沟油”综合治理的社会舆论氛围。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大力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增强群众环保、节约、减排意识,推进餐厨废弃物源头减量,为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附件
“地沟油”治理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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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项目 |
具体任务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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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
餐饮企业、行政企事业单位食堂要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及时完整记录餐厨废弃物产生及处理台账,相关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
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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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应由取得许可证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企业运至规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不得将餐厨废弃物出售、倒运给未取得收集运输和处置许可的企业或个人。 |
区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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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在行政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大中餐饮企业全面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向其他餐饮企业推行。 |
区环保局 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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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落实监督管理责任 |
加大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以及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小餐饮、小作坊等的巡查力度,排查清理非法提炼“地沟油”的黑窝点,严禁销售、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油。 |
各乡镇街道 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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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对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餐饮企业及行政企事业单位食堂的监管,督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 |
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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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上级部门加强对网络销售食用油的监管,及时查处利用网络销售假冒名牌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对监管部门认定的辖区内制假售假网站依法进行处置。 |
区发信委 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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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 |
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健全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通报机制,落实涉嫌犯罪案件联席会商机制,实行大要案挂牌督办制度,及时发现并查处餐厨废弃物以“地沟油”等形式回流餐桌的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等违法犯罪行为。 |
雨山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农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发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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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力量作用。 |
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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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
积极培育与城市发展规模、畜禽屠宰能力相适应的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利用化企业。引导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利用企业适度规模经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
区发经委、区农委、区城管局、区财政局、雨山地税分局、雨山区国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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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办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企业应当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 |
区农委、区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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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本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 |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要求,2017年12月前完成主城区餐饮服务单位每日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进入集中收集处置体系,集中收集处置单位定期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单位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量。 |
区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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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争取被纳入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国家试点城市,获得财政在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支持以及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项目投资补助。 |
区发信委、区城管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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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
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和屠宰企业废弃物处理体系,推广无害化处理新技术。 |
区城管局、区发经委、区农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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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相关扶持政策,指导屠宰企业做好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规范处置行为,防止环境污染。 |
区农委、区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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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明厨亮灶”工程,推动大型餐饮企业及行政企事业单位食堂厨房安装摄像装备,保证餐厨废弃物流向可追溯。鼓励肉类加工企业在加工车间、无害化处理车间等安装摄像装备,建立屠宰企业、病死畜禽无害处理视频监管系统,追溯废弃物流向。 |
区市场监管局、区农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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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在居民家庭厨房开展厨余垃圾粉碎处理,鼓励通过净菜上市、改进食品加工工艺、文明用餐等方式,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 |
区城管局、区农委、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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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和引导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推进以光谱法、色谱法、电化学分析法等基础检测手段,快速鉴别和检测“地沟油”中特异性指标便携式仪器装备研发,提高检测鉴别技术的实用性。加快研发以废弃油脂为原料,制备高附加值的化工原料、生物材料等“地沟油”资源化应用关键工艺和成套化关键装备,为推进“地沟油”综合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
区科技局、区卫计委、区教育局、区农委、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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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合理布局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完成规划项目建设任务。 |
区城管局、区发经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