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1802-00129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雨政办〔2018〕8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1-25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司法所建设 | ||
|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1802-00129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雨政办〔2018〕8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1-25 |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司法所建设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雨山区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落实。
2018年1月25日
雨山区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工程实施意见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的基层单位,是基层政法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落实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向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治宣传教育等重要职能。加强司法所建设是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政法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实践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在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下,我区司法所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全区公民法治意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推进,司法所存在的人员不足、业务用房不达标、建设不够规范等困难和问题日益凸显,影响和制约着司法所作用的进一步发挥。为确保今年10月底前完成我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根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司法局〈全市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马政办〔2017〕59号)和省司法厅《关于认真做好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工程示范推进工作的通知》(皖司办〔2017〕47号)精神,现就全区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工程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一系列决策部署,着力打造基础设施完备、制度机制健全、保障体系有力、业务开展活跃的高水平规范化基层工作平台,为打造“四个强区”、建设美好雨山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和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提升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1.加强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司法所业务用房设施良好,有齐全的土地证或产权确权证明。司法所业务用房相对独立、集中,由司法所统一安排使用。城区街道新建司法所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乡镇人口在10万人以上的,新建司法所业务用房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5万至10万人口的,不低于180平方米;5万人口以下的,不低于160平方米。老旧司法所通过实施业务用房改造重建、易地置换建设等多种途径,增加司法所业务用房面积,逐步达到以上新建司法所标准,满足基层业务拓展和服务群众的实际需要。
2.完善司法所业务用房功能设施。司法所业务用房规范设置,设有调解室、安置帮教室、法治宣传室、法律援助室(法律宣传室)、社区矫正室(心理咨询室)、档案资料室等功能室,按规定统一悬挂标识标志牌。保障司法所执法用车,电脑、电话、打印机、传真机、照相机等办公设备充分满足基层工作需要。
3.规范建成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按照《安徽省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基本规范》,全区所有司法所建成高质量的形象识别系统。
(二)提升司法所工作队伍建设水平
1.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配备。编办、组织、人社、司法行政等部门协调配合,管好用好政法专项编制,确保专编专用。通过聘用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专职辅助人员(专职社区矫正协理员、专职安置帮教协理员和专职人民调解员)。每个司法所在岗工作人员6人。在此基础上,司法所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达到40名以上的,可按比例再配备1-2名专职社区矫正协理员;辖区内安置帮教对象达到50名以上的,可按比例再配备1—2名专职安置帮教协理员;乡镇(街道)人口达到10万以上的,可按比例再配备1-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
2.配齐配强司法所领导力量。加强司法所所长配备工作,司法所所长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熟练掌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和管理要求。司法所所长出现空缺时,及时配备到位。
3.加强司法所队伍教育管理。制定司法所队伍培训规划,通过理论教育、业务培训、学习考察、旁听庭审、案例研讨、技能竞赛、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区司法行政机关每年对司法所工作人员专题培训不少于7天。
4.加强司法所党建工作。以司法所为单位要成立党小组,所长是党员的担任党小组长,党小组负责抓好所在司法所的党团工作。认真开展“三会一课”等活动,基层组织活动常态化、规范化。
(三)提升基层工作服务保障水平
1.充分发挥司法所各项职能作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研判、引导告知、移交委托和及时反馈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矛盾纠纷的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8%以上。深化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监管、教育、帮扶措施和政策,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健全完善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和衔接制度,切实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政策,重点人员衔接率达到100%,强化社会救助和就业扶持措施,有效防止重新违法犯罪。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深入扎实推进,基层法律援助基本实现应援尽援。深入开展黄丝带帮教和“十百千万”、“法律六进”等系列活动,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水平,着力打造基层司法行政服务特色品牌。
2.延伸基层司法行政服务网络。加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落实人员、队伍、经费、制度等保障,积极发挥基层平台作用。整合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资源,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通过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入户”、巡回调解庭等形式,扎实开展便民高效的基层司法行政服务。全面推进村居“法律大管家”工作,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步路”。
(四)提升基层工作指导管理水平
1.推进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应用人民调解研判预警机制,及时有效处理矛盾纠纷隐患。通过全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反馈,年度核查率、核实率均达到98%以上。完善远程帮教会见系统的探视室、专网电话、视频终端等建设,推进远程帮教会见系统深度应用。积极推进区司法行政系统远程视频管理系统建设与应用,实现区司法局对司法所全面有效管理。
2.推进基层业务规范化建设。规范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分流移送、督查回访、立卷归档、统计报送等流程管理,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公信力。统一规范社区矫正接收、管理、变更、解除矫正等各环节工作标准、程序和法律文书格式,推进规范化执法。落实安置帮教衔接,规范安置帮教工作流程,建立健全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分类帮教、动态跟踪、有效安置工作机制。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职能、人员、财务实现“三分开”。
3.推进基础保障制度化建设。加强区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及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各项业务经费管理,工作经费向基层一线倾斜。落实经费保障,规范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确保转移支付专项资金足额到位。建立司法所业务装备动态管理机制,建立业务装备资产账目,加强对资产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三、序时进度
(一)1月底前,成立以分管区长为组长,由组织、编办、人社、财政、司法、各乡镇(街道)为成员的区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司法所建设提升工程。区司法局对照提升工程要求,对司法所建设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梳理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措施建议,向区政府作专题汇报,解决意见报市司法局备案。
(二)2月上旬,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按照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和目标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明确阶段性目标,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6月底前,全区司法所所长配备率达到100%;政法专项编制人员配备到位的司法所达到100%;其他通过聘用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备专职辅助人员达标的司法所达到100%;司法所办公及业务用房规范设置,面积达标率达到100%;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重点帮教对象衔接率达到100%,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年度检查率、核实率均达到98%以上,远程帮教会见系统的探视室、专网电话、视频终端等建设完善,远程帮教会见系统深度应用;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达到100%;深入开展黄丝带帮教和“十百千万”项目、“法律六进”等系列活动,基层司法行政服务特色品牌建设完善。
(四)8月底前,对照《安徽省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基本规范》要求,全区所有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建设和功能室建设台账资料立卷建档;全面系统准备司法所规范提升工程台账资料;对照提升工程目标任务,自查整改,查找薄弱环节,集中力量补缺补差,确保全面完成实施方案规定的各项任务。
(五)10月底前,区司法局检查督导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建设情况,加强司法所办公用房、标牌标识、业务装备、人员队伍等规范管理,进一步巩固建设成果,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问题,督促工作落实,确保顺利通过省、市实地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实施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工程是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重要举措和工作载体,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提升工程,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司法行政工作汇报,统筹有关部门加大对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为提升工程顺利实施创造必要条件。区司法局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提升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区综治考核中司法行政工作考核项目。
(二)严格过程控制,务求取得实效。区司法局要协调绩效办、人社和财政等职能部门,通过巡回检查、暗访、抽查等形式,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分类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各司法所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不断提升司法所刑罚执行、纠纷调处、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争取大力支持。
(三)扩大宣传范围,营造良好氛围。区司法局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对提升工程进行广泛宣传。要及时搜集整理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例,按时上报工作信息和相关统计报表,建立电子工作日志。大力宣传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工程的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
(四)巩固建设成果,迎接考核验收。在推广建设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力度,集中力量补缺补差,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认真总结活动成果,提炼工作经验,向市司法局报送。按照省、市规范提升工程要求,整理完善台账资料,迎接省、市考核验收和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