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1802-00127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雨政办〔2018〕3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1-21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城乡基础设施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城乡基础设施 安全隐患大排查 | ||
|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1802-00127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雨政办〔2018〕3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1-21 |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城乡基础设施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城乡基础设施 安全隐患大排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雨山区城乡基础设施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2018年1月21日
雨山区城乡基础设施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入冬以来,我省出现的雨雪冰冻天气,导致部分城乡基础设施损毁,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开展城乡基础设施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8〕3号)要求及市政府对此项工作部署安排,为落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结合我区城乡基础设施安全排查的工作实际,决定对全区城乡基础设施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城乡基础设施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平稳、和谐稳定的生活和发展环境。
二、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雨山区城乡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领导小组,区长任组长、相关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委,负责日常汇总上报工作。
三、排查要求
自即日起至本月底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城乡基础设施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区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全程加强安全监管、主动督促,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务求实效,组织上坚强有力,确保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排查内容
(一)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区级二级干道、园林绿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广告牌、霓虹灯、户外悬挂设施等。
(二)交通设施。包括公路,城乡公共交通等。
(三)水利设施。包括水库、涵闸、排管泵站、堤防等。
(四)工业设施。工业厂房、库房等。
(五)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幼儿园)、社会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文化体育场馆,主题公园,停车场(亭),游乐设施、电梯、校车,商场、消防设施、特种设施、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在建工程等。
(六)城乡危旧房屋。包括城市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危旧房以及农村危旧房屋。
五、职责分工
迅速开展对城乡基础设施全覆盖、地毯式排查。具体分工如下:
(一)集中开展区级二级干道、园林绿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广告牌、霓虹灯、户外悬挂设施等排查。
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区城管局
(二)集中开展区级县乡公路,城乡公共交通等排查。
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区教育局(校车)、雨山交警大队
(三)集中开展水库、涵闸、排管泵站、堤防等排查。
责任单位:区农委
(四)集中开展工业厂房、库房等排查。
责任单位:向山镇、佳山乡、雨山经济开发区
(五)对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幼儿园)、社会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文化体育场馆,主题公园,停车场(亭),游乐设施、电梯、校车,商场、消防设施、特种设施、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在建工程等排查。
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文旅体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重点局、雨山消防大队
(六)进一步加大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力度,加强对已关闭矿山、技改矿山、停产整顿矿山和尾矿库、排土场等巡查监控力度。
责任单位:区安监局
(七)不断深化危险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易燃易爆化学品、合成氨企业和危险工艺环节的隐患排查,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露、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区安监局
(八)强化对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和旺季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非法经营等行为,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以及销售超规格或不合格产品等问题。
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区城管局、雨山公安分局
(九)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高层地下建筑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项目。
责任单位:雨山消防大队
(十)全面摸排辖区范围内危旧房,做到信息完整、数据可靠。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逐栋排查辖区内危旧房屋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排险解危措施,避免发生房屋使用安全事故,切实保护国家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城乡基础设施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的具体实践。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城乡基础设施大排查大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务求实效,组织上坚强有力,确保完成排查各项任务。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迅速成立领导组织,制定具体的排查方案,立即展开排查整改。
(二)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安全监管,认真履行责任,组织排查整改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确保整改到位。要边排查、边整改、立行立改,对一时不能消除的隐患,要督促相关单位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安全。同时,加强安全管理机制建设,大力提升安全应急管理能力,健全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实现安全管理长效化、常态化。
(三)加强督查,严厉问责。各责任单位要立即行动、切实堵塞漏洞,做到安全大排查大整改“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严防排查治理工作走过场或流于形式。区政府将实施组织开展督查,对自查自纠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排查责任不落实、监督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四)畅通信息,及时处置。要严格落实基础设施大排查大整改巡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建立险情报告制度,定期上报巡查及检查信息,遇有突发安全事件,要做到每日一报;并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安排专人值班;要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遇重要、紧急情况时要在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各相关单位于2018年1月31日前将排查情况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周文闻,联系电话:2322493/13955585363,传真:2382038邮箱:249629079@qq.com;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雷静,联系电话:2367324/180055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