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6385772/201801-00115 组配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雨山区卫生计生委 文       号: 雨卫计〔2017〕133号
成文日期: 2017-11-01 名       称: 关于印发《雨山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 0555-2367257 关  键 词: 创建、工作
政策咨询机关: 韩琼琼
索  引 号: K16385772/201801-00115
组配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雨山区卫生计生委
文       号: 雨卫计〔2017〕133号
成文日期: 2017-11-01
名       称: 关于印发《雨山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  键 词: 创建、工作
政策咨询机关: 韩琼琼
政策咨询电话: 0555-2367257

关于印发《雨山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525            信息来源:  雨山区卫生计生委         发布时间:  2017-11-01  15:44

各乡镇(街道)计生办,委属各二级机构,辖区各医疗机构:

现将《雨山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111

雨山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司关于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示范县(市、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流管服务便函〔2017〕23 号)及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安徽省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卫流管秘〔2017〕463 号)要求,区卫生计生委决定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示范区建设(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创新和完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机制建设,加强部门协作,强化工作保障,提升基层卫生计生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推动我区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落实,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流动人口健康为中心,以政府主导、卫生计生部门牵头、部门协作为保障,以建机制、保基本、补短板、提能力为重点,创新服务理念和举措,扎实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促进流动人口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提升。到“十三五”末(2020 年),全区实现“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体系健全、服务能力增强、流动人口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流动人口享受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可及性、获得感全面提升”的建设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区卫生计生委加强与综治、公安、民政、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和政策统筹,完善内部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卫生计生部门相关单位及有关专业机构职责分工。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按照服务人口落实到位,保障在本地居住 6 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享受服务。

(二)强化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能力。区域内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优化配置、合理布局。加强对流动人口较多的乡镇(街道)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指导和人员培训。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增强面向流动人口开展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政策和健康宣传教育的能力。密切联系计生协,提升计生协服务流动人口的能力,扩大计生协组织在流动人口聚集的产业园区、大型企业、市场等场所的覆盖面。

(三)突出抓好重点服务落实。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等有关规定,在流动人口中落实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加强流动人口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计划生育等重点服务,有效改进服务质量,做好异地服务的接续。向流动孕产妇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改革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方式,注重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等促进家庭发展的服务,支持、鼓励流动人口按政策生育。

(四)提升流动人口健康素养水平。以流动人口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为目标,精准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系列活动,在流动人口中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加强流动人口性病、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干预,减少意外妊娠和性相关疾病传播。持续推进流动人口健康促进场所和健康家庭建设,有效预防和控制流动人口职业病危害。将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融入卫生城镇、健康促进县(区)等创建工作,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文件。

(五)鼓励创新工作举措。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推动流动人口相关信息跨县(区)、跨部门共享,发挥信息化对流动人口服务情况分析统计的支撑作用。探索开展流动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创新服务模式,改进服务方式方法。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供给,探索建立社会、民间资本参与的多元供给模式。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示范区创建工作,按照创建目标和工作任务要求,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并提出具体措施和运作程序,通过示范区创建,总结工作经验,提升服务能力。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等传播媒介,发挥城市生活 e 站、计划生育妇幼健康服务中心等阵地作用,宣传普及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健康素养知识。要加强对示范区建设工作进展和成效的媒体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引导形成良好社会氛围,提高流动人口对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的获得感。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区卫计委不定期开展督导和调研,建立示范创建督导评估机制,及时了解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做好部门协调和各项保障工作,保证创建各项措施和任务落实,确保示范区建设扎实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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