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6385692/201712-00231 组配分类: 卫生监督
发布机构: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雨政办〔2017〕82号
成文日期: 2017-11-29 名       称: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基层卫生计生机构整合与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  键 词: 基层卫生计生
索  引 号: K16385692/201712-00231
组配分类: 卫生监督
发布机构: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雨政办〔2017〕82号
成文日期: 2017-11-29
名       称: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基层卫生计生机构整合与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  键 词: 基层卫生计生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基层卫生计生机构整合与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093            信息来源: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01-03  09:09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雨山区基层卫生计生机构整合与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1月29日

 

雨山区基层卫生计生机构整合与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乡村卫生计生资源整合、队伍融合、作用发挥,确保卫生计生工作任务高效落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乡级卫生计生机构和队伍设置 

    (一)稳定行政管理机构和队伍。在卫生计生机构改革中,确保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健全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按“万人一干”比例合理配备工作人员,承担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落实奖励优待政策、统计婚育和出生信息、指导开展技术服务、查处违法生育等任务,督促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落实计划生育责任,指导村(社区)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履行基层公共卫生、卫生监督等职能。

    (二)优化配置服务机构和队伍。有效整合乡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切实增强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将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和乡镇卫生院进行整合,乡镇卫生院加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接受县卫生计生委和乡镇政府双重管理,乡镇计生服务所技术人员并入乡镇卫生院。整合后,乡镇卫生院人员总量满足工作需求,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80%,原计划生育服务所承担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职能由乡镇卫生院承担,保障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职责的落实。

    (三)健全群团组织和队伍。加强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协会建设,配备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工作人员,承担协助政府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开展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流动人口服务等六大工作,推动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动员和组织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二、村级卫生计生机构设置 

    (一)建立家庭发展服务中心。村级按照“贴近村民、方便村民、吸引村民、服务村民”的要求,采取“4+N”模式(即4个主体功能室:家庭发展能力指导中心、健康教育促进中心、生育关怀指导中心、e智空间;一站式服务大厅、社区大课堂、日间照料室等辅助功能室),将计划生育服务室改建为“家庭发展服务中心”,同时实现村级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工作转型。

    (二)健全群团组织和队伍。加强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协会建设,配备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工作人员,承担协助政府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开展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流动人口服务等六大工作,推动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动员和组织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三)完善村卫生室。抓好村级卫生室建设、管理和使用,发挥村医作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基本服务等工作。

    三、村(社区)级计划生育队伍工作转型 

    (一)配备卫生计生专干。村按照“1000人1名”、社区按照“1000户1名”的标准,配齐配强村(社区)级卫生计生专干(原计划生育专干),进行专业培训后,参与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

    (二)转变具体工作职能。村(社区)级卫生计生专干,主要负责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教育、组织动员、政策落实、信息登记、药具发放、入户随访等服务;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政策宣传、动员组织、入户访视、随访联系等工作。

    四、村(社区)级卫生计生工作管理 

    (一)实施工作绩效管理。村级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负责管理。村级家庭发展服务中心,以乡镇(开发区)卫计办管理为主,村(居)委会参与管理。村级卫生计生专干,以乡镇(开发区)卫计办管理为主,乡镇扶贫办、乡镇卫生院参与管理。各主管部门每月对村级卫生计生工作和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兑现人员绩效工资和奖励的依据。

    (二)明确卫生计生专干职级报酬。职级报酬由职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节日慰问金等四个部分组成。

    1.职级工资:级别分1级-10级,1、2、3级为高级别,月工资3000元、2700元、2500元;4、5、6级为中级别,月工资2300元、2100元、1900元;7、8、9、10级为初级别,月工资1800元、1700元、1600元、1500元。具体的职级评定按照《雨山区村居工作者职级报酬套改方案》(雨办发〔2015〕17号)执行。村卫生计生专干职级报酬由所属乡镇财政承担,社区卫生计生专干职级报酬由区财政承担,按月打卡发放。

    2.绩效工资:分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每月900元、称职等次每月600元、基本称职等次每月350元、不称职等次无。具体的绩效考核评定按照《雨山区村居工作者职级报酬套改方案》(雨办发〔2015〕17号)执行。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按年一次性发放。

    3.津补贴:一是在村(社区)连续工作5年以下20元/月,5-9年40元/月,10-14年60元/月,15年(含15年)以上80元/月。二是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的村(社区)卫生计生专干,每月分别享受80元、100元、150元的职称津贴。三是村(社区)卫生计生专干享受卫生计生津贴100元/月。按月打卡发放。 四是村(社区)卫生计生专干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缴费方式按照《关于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和社区工作经费的意见》(雨办发〔2011〕48号)文件执行。

    4.村(社区)卫生计生专干每人每年不低于1800元,按元旦、春节、端午、五一、中秋、国庆等六个节日进行分期发放。

    五、工作要求 

    (一)配强队伍。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开展村(社区)级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调研,针对队伍现状,结合村(社区)级实际,按照规定要求配齐配强卫生计生专干队伍,进一步充实村(社区)卫生计生工作力量。

    (二)明确职责。各乡镇(街道)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村(社区)级卫生计生专干职责,加强村(社区)级家庭发展服务中心、计生协、卫生室建设,筑牢基层工作网底。

    (三)强化考核。区政府将对乡镇(街道)卫生计生专干配备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的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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