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1710-00165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雨政办秘〔2017〕34号 |
| 成文日期: | 2017-09-27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渔民上岸工程住家船拆解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2320335 | 关 键 词: | 渔民上岸工程 |
| 政策咨询机关: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1710-00165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雨政办秘〔2017〕34号 |
| 成文日期: | 2017-09-27 |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渔民上岸工程住家船拆解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渔民上岸工程 |
| 政策咨询机关: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2320335 |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第25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雨山区渔民上岸工程住家船拆解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9月27日
雨山区渔民上岸工程住家船拆解工作方案
为全面完成我区渔民上岸工程目标任务,切实消除住家船对渔民生命财产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国家、省、市渔民上岸工程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雨山区渔民住家船拆解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全区9条住家船拆解工作,渔民作业船实现有序停靠和规范管理,使渔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
二、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
区农委、区住建委对所有住家船进行调查摸底,摸清船主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家庭住房(渔民上岸安置房)、船舶建造年代、吨位、结构、船舶证等基本情况,逐条登记造册。并邀请专业人员对上岸渔民住家船吨位、结构及装璜情况进行审核。
(二)宣传动员阶段
区相关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同时,通过发放拆解通告、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宣传相关政策,加强对我区住家船渔民户的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引导渔民自觉配合住家船拆解工作,全面做好渔民住家船集中拆解的前期准备工作,鼓励渔民在集中拆解前,自行拆解住家船。
(三)集中拆解阶段
渔民住家船10月底前全部自行拆解的,并给予一定补助和奖励;逾期未自行拆解的,区相关单位将联合执法,进行集中统一拆解销毁,不予奖补。停靠在我区辖区内的外县(区)住家船,限期迁离。
(四)长效管理阶段
集中拆解结束后进入长效管理阶段,区政府将定期组织环保、农委、住建、海事、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对河道的巡查和检查,建立健全住家船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工作常态化,巩固渔民上岸工程成果。
三、职责分工
区住建委负责渔民上岸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数据统计和以船为家渔民住房安置等工作。
区农委负责渔民上岸工程住家船拆解的调查摸底、政策宣传、方案起草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渔民住家船拆解奖补资金。
雨山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协助做好渔民住家船强制拆解工作,维护拆解现场治安秩序,依法处置干扰公务行为。
采石街道、平湖街道、雨山街道负责辖区内拆解渔民户的宣传动员和信访维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渔民住家船拆解工作在区渔民上岸工程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落实奖补政策
在住家船拆解工作中对于积极配合、主动拆除的渔民户,区政府将根据住家船的材质、吨位等情况,给予一定奖补,奖补标准:(1)吨位补助。水泥船小于等于80吨的,每吨补助350元,80吨以上的,每吨补助300元,钢质船每吨奖补600元;(2)装潢补助。普通装潢补助1-2万元/艘,中档装璜补助3-4万元/艘,高档装潢补助5-6万元;(3)拆解补助。按每吨150元包干使用。对住家船的吨位及装潢档次以中介机构评估为准。
为鼓励渔民主动拆解,在10月底按时完成拆解的,每户奖励1万元。
(三)严格依法办事
坚持教育引导和依法拆解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引导渔民住家船户自觉自行拆解,配合整治和管理;对不自行拆解、又不服从政府统一处置的渔民住家船,依法强制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