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1710-00162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雨政办〔2017〕74号 |
| 成文日期: | 2017-10-09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雨山区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问题地图 | ||
|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1710-00162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雨政办〔2017〕74号 |
| 成文日期: | 2017-10-09 |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雨山区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问题地图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国土部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99号)、《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7〕198号)及《马鞍山市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马国土资〔2017〕338号)要求,雨山国土分局会同区政府办、区信息办、区文旅体局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省、市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对“问题地图”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全面清除各类“问题地图”,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完善健全地图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绘图用图,提高辨别“问题地图”的能力,切实保障国家地理信息安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传达贯彻国家、省、市领导小组工作部署,配合国家、省、市领导小组在我区的巡查整治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督促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专项行动和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督办“问题地图”重大案件,推动健全完善地图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吴文军 副区长
副组长:周魏薇 区委宣传部
王传军 区政府办
夏广银 区信息办
鲍艳艳 区文旅体局
郑 燕 雨山国土分局
成 员:曹 扬 区信息办
王明才 区文旅体局文管办
王 萍 区教育局基教办
宗银洲 雨山国土分局执法监察室
何 涛 雨山公安分局网安工作站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雨山国土分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郑燕同志兼任。办公室设立“问题地图”举报电话:0555-2762789。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负责雨山发布、微博、微信的排查整治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有关专项行动的网络舆情工作。
雨山国土分局:传达贯彻国家、省、市领导小组工作部署,配合国家、省、市领导小组在辖区巡查整治工作;负责总体组织实施与协调,组织“问题地图”重大案件查处;负责本系统内单位排查整治工作。
区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网站的排查整治工作。
区文旅体局文管办:负责督促新闻、出版、影视制作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负责督促博物馆等场馆的排查整治工作。
区教育局基教办:负责教材的排查整治工作。
雨山公安分局:负责对重大案件和违法人员开展调查、取证,联合开展查处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主要检查三大类“问题地图”
1.存在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等严重问题的地图:台湾省在地图上的表示违背“一个中国”原则;错绘、漏绘我国台湾岛、海南岛、钓鱼岛、赤尾屿、南海诸岛等重要岛屿;错绘国界线将我国领土表示到国外;南海断续线的表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错将我国重要岛屿按其他国家主张名称进行标注等。
2.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等严重问题的地图:在地图上表示军事禁区、军事设施、国家安全要害部门、未经公开的港口和机场等不能对外公开的涉密内容;公开登载、非法交易涉密地图。
3.其他不符合地图管理有关规定的地图和行为: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其他国家和地区表示不符合我国政治外交主张和有关规定;无资质从事地图编制或互联网地图服务;未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公开登载;弄虚作假、伪造申请材料骗取地图审核批准文件,或者伪造、冒用地图审核批准文件和审图号;未在地图适当位置显著标注审图号。
(二)主要检查地图的种类
1.互联网网站登载的动态和静态地图;
2.微博、微信公众号中登载的地图;
3.政府网站登载的地图;
4.新闻媒体使用的地图;
5.展览(展会)、博物馆等展示的地图;
6.公开出版和销售的地图(包括在电子商务平台、书店、图书音像市场等中销售的地图);
7.进出口地图(含对外加工地图);
8.其他地图(地球仪、工艺性地图产品等)。
四、主要任务
(一)组织开展全覆盖自查整改工作
相关单位网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及市信息办近期关于规范政府网站中地图登载使用的通知进行自查整改。
区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区文旅体局文管办和雨山国土分局根据上级部门近期联合印发的有关通知要求,组织互联网服务单位和出版单位等进行自查整改。
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全面自查整改。
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组织对本辖区互联网网站、新闻媒体、展览(展会)和博物馆、公开出版、销售和进出口地图等单位开展全面自查整改。
自查单位应对照《“问题地图”检查目录》,对存在重大问题的地图及时予以删除,对未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的地图,应送相应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审核并取得审图号后方能登载。对拒不自查或未纠正违法违规问题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二)组织开展巡查整治工作
区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抽查,对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同时配合市领导小组专项行动巡查组在全区开展巡查。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0月9日-10月12日)
1.研究提出全区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组织召开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局(办)际协商会议,审议全区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3.印发《关于开展雨山区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的通知》。
4.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成立领导机构,制定部署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7年10月9日-10月14日)
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专项行动领导机构组织涉及地图的相关单位进行自查整改,区国土资源部门为相关单位自查提供地图审核等支持。
各自查单位应于10月14日前向相应的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交自查整改情况。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区领导小组成员各单位应于10月14日前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自查工作情况。
(三)巡查整治阶段(2017年10月9日-10月20日)
组织开展抽查,对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市领导小组专项行动巡查组在雨山区开展巡查。
(四)汇报总结阶段(2017年10月20日前)
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应于10月19日前向区领导小组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区领导小组认真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完善健全地图监管长效机制提出工作措施和建议,形成综合总结报告,于10月20日前报市领导小组。
(五)“回头看”阶段(2017年12月)
对专项行动中检查出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是否建立地图监管长效机制进行检查,进一步强化落实整改措施,切实维护地理信息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和开发园及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做好专项行动。要把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和有关部门的力量全面组织发动起来,把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以推动,确保向中央交出一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的合格答卷。
(二)狠抓部署落实。各乡镇、街道和雨山经开区及各相关部门要敢于碰硬、严肃执法、不留死角,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针对检查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和责任,确保检查范围全覆盖。要深入现场、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严禁搞形式、走过场。要健全“问题地图”监管联动机制,进一步畅通“问题地图”举报方式和渠道,扩大公众参与度。要深入研究增加标准地图服务有效供给的具体措施和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地图公共产品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明确各自责任、履行好各自职责,强化统筹推进,把专项行动与严格落实地图审核等地图管理制度、建立地图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三)依法严肃查处。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地图”实行“零容忍”,严格督促、及时整改并做好“回头看”。在互联网网站、展览(展会)、博物馆等登载的,要责令立即撤换;在市场上销售的,要当场收缴;在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的,要责令及时下架并追缴;对正在生产的,要责令其停止生产并收缴其产品。对各类情节严重的“问题地图”,要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对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要通过宣贯地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布地图管理标语、张贴宣传画等活动,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绘图用图,进一步强化地图监管,大力推进专项行动开展。要结合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媒体”活动,提高社会公众辨别“问题地图”的能力,进一步深化专项行动开展。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各地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各乡镇、街道和雨山经开区及各相关部门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要及时与区领导小组交流与沟通,并按时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