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1710-00161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雨政办〔2017〕73号 |
| 成文日期: | 2017-10-11 | 名 称: | 关于印发雨山区人民政府2017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依法行政 重点工作 | ||
|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1710-00161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雨政办〔2017〕73号 |
| 成文日期: | 2017-10-11 |
| 名 称: | 关于印发雨山区人民政府2017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依法行政 重点工作 |
2017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紧紧围绕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践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继续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2017年区政府共安排八个方面23项工作,具体如下。
一、深化改革,进一步促进全面履职
1.持续抓好清单制度建设。结合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保持与上级调整结果的及时衔接,动态优化区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强化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管机制,做到依法监管、全程监管、动态监管,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责任单位:区编办、区发经委、区法制办,有关单位)
2.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加快“放管服”改革步伐,促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积极完善和创新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按照上级“减证便民”专项行动要求全面清理各种证明和手续,最大程度方便办事群众和企业。(责任单位:区编办、区法制办、各乡镇街道,区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
3.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创新公开载体和形式,有针对性的优化信息公开平台,稳步有序推进“五公开”。结合发展、民生、扶贫、平安“四大板块”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全区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三同步”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法制办,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有关单位)
二、健全机制,进一步落实决策保障
4.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坚决落实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推进全区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建立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对于法律关系复杂或存在较大风险的重大决策事项,由法制机构提前介入实施合法性审查。(责任单位:区法制办,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有关单位)
5.继续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决策。对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认真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规定。推进各级各部门完善行政决策工作机制,做到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群众认同。(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法制办,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有关单位)
6.深化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深化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改革,丰富法律顾问人员构成,吸收法学专家和青年律师加入法律顾问队伍,研究出台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明确法律顾问的议事规则、日常管理和考核监督。探索落实公职律师制度。推进乡镇街道、开发区及区政府执法部门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责任单位:区法制办,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有关单位)
三、注重质量,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
7.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推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的规范性文件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发布施行;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做好备案文件审查、异议审查工作,确保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推进备案工作信息化。(责任单位:区法制办、区政府办,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
四、严格规范,进一步促进文明执法
8.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执法重心下移承接工作。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试点工作。配合做好市统一执法和监督平台建设,打造智能执法模范亮点,通过信息化手段促进执法规范。配合市政府完成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提高城管执法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法制办,各乡镇街道,各行政执法单位)
9.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完善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持证上岗、教育培训、考核监督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制定公布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探索开展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明确辅助人员适用岗位、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责任单位:区法制办,各行政执法单位)
10.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深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操作流程和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责任单位:区法制办、区编办、各行政执法单位)
1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通报评查结果。开展个案法制监督,坚决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相应责任。(责任单位:区法制办、区监察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五、惩防并举,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
12.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度。坚持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提案。重视法院的司法建议、检察院的检察建议。畅通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渠道,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处理。(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法制办,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
13.完善行政监督。认真贯彻执行《行政监察法》,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的监督制度。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责任单位:区监察局,有关部门)
14.加强审计监督。完善审计制度,加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的审计,实现审计领域、审计对象和审计时间过程全覆盖。(责任单位:区审计局,有关部门)
六、畅通渠道,进一步化解矛盾纠纷
15.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强化法律法规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建立信访、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行政调解制度。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实现网上受理信访,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责任单位:区法制办、区信访局,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
16.完善行政复议机制。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制度建设,改进案件审理机制,推进复议公开,提高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切实化解争议,维护社会稳定。加强专业复议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区法制办)
17.提高行政应诉能力。认真办理行政诉讼应诉案件,不断把握行政诉讼规律,提升行政应诉水平。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完善行政复议机构与人民法院的联系机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办理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责任单位:区法制办,有关单位)
七、尊法学法,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
18.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机制,继续实施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前依法行政知识测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区政府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法制办、区司法局、区委组织部、区人大内司工委,有关单位)
19.加强公务员和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继续加大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力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开展政府法制工作人员专门学习培训工作,公务员每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法制办、区人社局)
20.加强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丰富依法行政宣传内容和形式,鼓励理论研究,更加注重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鲜活的实例进行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法制办,各有关单位)
八、统筹推进,进一步健全保障机制
21.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在市级实施办法出台后,尽快出台我区的实施办法,切实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报告要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22.强化考评督查。研究制定并认真落实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考核力度,优化工作机制和考核指标体系,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实效性,更加准确客观地测评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的督查。(责任单位:区法制办、区督查目标办,有关单位)
23.着力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切实加强法制机构特别是基层法制机构建设,使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责任单位:区编办、区人社局)